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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09年特长生政策

2010-04-01 17:03:27     标签:小升初政策

(1)不进行文化学科测试

2009年广州继续实行特长生推荐升学政策。各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不进行文化学科测试;招生名单需分别在招生的中学和学生毕业的小学公示一周。

(2)12所中学取消体育特长生

部分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由于近年来招生情况不理想,2009年12所学校将不招收体育特长生。取消体特生招收学校名单:

东环中学、第10中学、第37中学、广大实验中学、长堤真光中学、豪贤中学、第94中学、第49中学、聚德中学、赤岗中学、花地中学、劬劳中学

(3)招生范围

各招生学校一般在本区(县级市)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市西关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特长生,市第三中学面向全市招收毽球特长生,市109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

(4)报考资格

① 基本条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② 体育特长生

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体育比赛前六名(含集体项目),或获得区级体育比赛规定项目的规定名次(区级体育比赛的项目和名次由区、县级市教育局确定,但不能低于区级比赛的前六名)。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③ 艺术特长生

(一)2006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的获奖队员。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比赛项目和获奖等级 参照如下:

2006年广州市第十届学校合唱节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006年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大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2006、2007、2008年广州市学校动漫美术特色比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006、2007、2008年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006、2007年“风行学生奶”包装设计比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2007年广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校艺术团展演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007年广州市各级少年宫舞蹈专项比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008年广州市第五届学校艺术节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二)极个别器乐项目、粤剧,教育部门没举办相关活动,如个人水平突出者,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认定后给予推荐,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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