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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越秀区小升初办理返区生报名审批手续须知

2015-04-20 13:28:25     标签:小升初政策

查字典广州奥数网 2015年越秀区小升初办理返区生报名审批手续须知,供大家参考。

>>> 需出具的审核材料和升学说明

>>> 审核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 附件:电子相片采集标、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学生全国系统学籍表

一、返区生

我区小学升初中的返区生包括本市返区生和外地返区生两类学生。

(一)本市返区生是指具有我区常住户籍,而学生本人现在广州市其他区(十个区)小学就读,要求返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二)外地返区生是指学生本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而学生本人现在广州市十一个区以外地区的小学就读,要求返回我区升中的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本市返区生

1.现就读广州市外区公办小学的学生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的规定(以下简称市招生文件规定):“具有本市户籍且在公办小学(含政府在民办小学购买的学位)毕业的学生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在毕业学校所属区范围内升学。”故本市返区生的初中学位原则上由学生毕业学校所在区安排解决。

因特殊情况需回我区升学的学生,除需具有我区常住户籍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或母具有完全房产

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指父母已死亡或者已丧失监护能力的,依据法律及法规应为该学生的监护人者)同户同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须为户主且为本户主房产的产权者,户口簿上的地址应与学生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一致。

(2)父或母租住公房

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租住的公房(需提供经市房管局确认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且手续完备,户口簿上的地址应与学生居住地址一致,且为在广州市唯一居住地者。

以上在我区购房或租住公房的合同签订时间及学生本人户籍(含蓝印户口)迁入我区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6日之前。)

对符合以上条件(1)或(2)的学生,参加我区电脑派位。

对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本市返区生,我区原则上不予办理返区升学手续,对确有实际困难但又不符合上述两条申请条件的本市返区生(例如:随祖辈、集体户等情况),但学生又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为广州市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并在广州市内无其他房产),我局将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但不安排电脑派位。

2.外地返区生和民办小学学籍生

根据市招生文件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民办小学毕业或在外市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回户籍所在区升学”,参加我区电脑派位。

三、需出具的审核材料

(一)学生的学籍信息表

1.本市返区生需提供“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由现就读小学从广州市学籍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印章,样本格式详见(附件2)。

2.外地返区生需提供“学生全国系统学籍表”(由现就读小学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印章,样本格式详见附件3)。

3.若学生现就读的毕业小学为广州市民办学校(仅指本市返区生),除提供学籍表外,还需提供五、六年级就读该学校的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提供首页及学生本人页,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纸规格);

对不符合上述(1)或(2)的报名条件,但又确有实际困难的我市公办小学的本市返区生,其父母除需要提供我区常住户籍,学生的学籍信息表外,还需提供《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即广州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查册证明)及出具在我区为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的其他证明材料,我局将在保证“人户一致”生学位的基础上,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为其统筹安排学位,但不安排电脑派位。

(三)提供学生本人免冠蓝底彩色证件近期电子照片的光碟一张,照片要求见(附件1)。学生及家长提供的审核材料将存档备案不再返还。

四、升学说明

(一)已获得电脑派位资格的本市返区生,符合广州市特长生报名条件者可报考我区初中体育(科技)和艺术类特长生。

(二)已获得电脑派位资格的两类返区生,可报广州外国语学校和我区的两所公办外国语学校,因我区两所公办外国语学校同时招生,故学生报名时只能二选一。

(三)获批准的两类返区生视为自动放弃原就读学校地区的升学资格。

五、审批时间、地点

审批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00

审批地点:越秀区东山少年宫(地址:庙前直街一号)

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补办返区升学审批手续,但只受理5月6日已到审批现场,需补交材料的学生及家长的返区升学审批申请。

办理地点:越秀区教育局招考办(地址: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二成教大楼14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1:00。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以上两类返区生一律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另需把《越秀区小学升中登记表》带回毕业学校填写好毕业成绩及评语,7月份时自行交到录取中学。

(二)我局将在越秀教育网(http://www.gzyxedu.net)上的“招生考试”栏目上公布特长生政策等相关信息,敬请小学毕业生及家长及时上网查询。

附件包括:【点击下载】

1.越秀区小学升中返区生电子相片采集标

2.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样本)

3.学生全国系统学籍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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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越秀区小升初办理返区生报名审批手续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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