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竞赛和考证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2〕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2〕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创设良好的民办学校招生环境,切实为社会上“考证热”降温,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2011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民办学校招生试行了网上报名,2012年拟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全面实施网上报名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平台架构
各民办学校可自行设计网上报名软件,通过学校校园网实施报名;也可以选用区域层面提供的报名软件,通过学校校园网实施报名。若自行设计软件,软件中涉及由学生提供的信息栏目,需经区教育局普教二科审核通过。
二、工作流程
1、在规定时间内,开通网上报名入口。自行设计招生报名软件的学校需将相关权限开放给普教二科,以便行政部门及时掌握工作实施情况。
2、所有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含外区学生报名本区民办学校),均须经过网上报名程序。各民办学校不得录取未实施网上报名的学生。
3、各校要加强网上报名工作的宣传,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并对网上报名的操作办法做出明确说明。
4、各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谈(面谈时可要求学生携带相关的身份证明与成长记录册)。
三、工作要求
1、招生工作关系到学生家庭的切身利益、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校务必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凡在招生过程中有严重违规现象并经查实的,将取消政府当年给予民办学校学生的生均补贴经费,减少下一年招生计划30%。
2、各校要及时公布录取名单并上报录取结果,对于招录网上报名名单之外学生的,区教育考试中心将不予投档、不予报学籍。
3、各校自行设计的报名软件需在3月底前交普教二科审核,并提供相关用户名等。
4、各校要加强报名学生的信息管理工作,不得泄密,更不得外传,以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