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德安委员说,教育公建配套是住宅建设配套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个别项目由于政府规划、建设、教育、房地产住宅等部门缺乏沟通,协调不够,造成有些地区教育资源分配和结构不尽合理,总量相对不足。一些开发商把教育公建配套设施置于开发商名下,不愿移交给有关部门,有的甚至直接变为私立或民办,致使居住区居民的子女无法就近入学或享受公办教育的入学待遇。
一些开发商为抬高住宅商品价值,经常将名校学区作为带动楼盘销售的重要手段。实际建设中,原地区居民在动迁后,为了使子女能够进入名校,户口仍留在原居住地。而新入住人口又大量增加,导致名校学生数量激增,难以承受。
侯德安委员建议,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应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由开发商建校,教育部门办学;在做城市规划时,充分征求教育部门的意见,确保教育用地。对新建小区规模达不到建设配套学校的,要制定明确的缴纳教育配套费的政策,用于学校扩建;将现有的新建小区建成的学校,收归政府管理,用于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