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和平区小升初体育特长生考核认定官方意见终于出炉了,经过这么久的等待,今年的天津小升初终于有新的招生动作了。下面是今年和平区小升初体育特长生考核认定政策规定,请大家知悉。
各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认定范围
凡参加区级考核认定的体育特长生,必须是2014—2015学年度小学六年级学生。
二、认定项目
由市、区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项体育比赛。
三、认定条件
(一)2013年7月1日—2015年4月30日,获得天津市教委主办、天津市体育局主办或天津市教委与天津市体育局联合主办的小学生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
(二)2013年7月1日—2015年4月30日,获得和平区教育局主办、和平区体育局主办或和平区教育局与和平区体育局联合主办的小学生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
四、认定程序
(一)各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级体育特长生的认定推荐工作。
(二)各学校对本校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进行逐一摸底,参照区级体育特长生认定范围和条件,对符合区级体育特长生认定范围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学生个人申报,并填写《2015年和平区小学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三)学校进行初步审核,填写推荐意见,汇总后交体卫艺科。
(四)区教育局审核发证,并登记造册。
五、时间安排
各小学于5月15日下午4:00以前将《2015年和平区小学体育特长生申报表》、《2015年和平区小学体育特长生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报送体卫艺科。
区教育局于5月18日—29日进行小学体育特长生认定工作,合格者由区教育局颁发《和平区小学体育特长生证书》。
六、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体育特长生认定工作委员会,由庞海军副局长任主任,副主任由体卫艺科、中学科、小学科、纪检监察科等科室负责人担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科,负责具体组织认定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7125063)。
为加强对认定工作的监督,严肃认定纪律,由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科全程参与认定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各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体育特长生认定工作,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安排专门处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在学校广泛宣传,使每一名应届的六年级学生都了解体育特长生认定的范围、条件及程序。
(三)严格按照认定范围做好审定推荐工作,确保小学体育特长生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认定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