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学校,均根据《青岛市教育局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班招生办法(试行)》(青教通字〔2011〕16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做好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班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报批
1.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优势、传统特色项目,研究制定包括招生专业项目、计划名额、招生范围、报名资格、测试办法、招生简章及工作程序等在内的特长生、特长班招生工作方案,书面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于4月18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基教处、体卫艺处和各区市教育(体)局教育科、体卫艺科审批。
2.市、区(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学校体育、艺术整体发展规划、专业项目布局和学校特色项目发展资源条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逐校审批。
3.审批后,招生学校要将招生简章提前一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符合报名资格的特长生要向现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毕业学校负责对本校符合报名资格的特长生进行初审,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合格者填写推荐表,加盖学校印章,书面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各区市教育(体)局体卫艺科复审。
2.复审合格者,加盖印章,一份退学校,发还学生本人作为报名资格凭据,一份留存备查。
3.招生学校不得拒绝符合资格的学生报名,毕业学校不得干涉学生在自主填报志愿。
三、专业测试
1.招生学校要制定严密的专业测试方案,测试场所要符合安全、封闭的规定,每个专业类别测评人员不少于3人。
2.招生学校精选测试专家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与每位参与测试的人员签订诚信责任书。
3.专业测试期间,市教育局、区(市)教育(体)局将安排巡视组进行检查指导。
四、监督与管理
1.严格执行测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四落实: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公示制度、落实诚信制度、落实执法监督。测试期间,市教育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82715153,各区(市)教育(体)局在安排今年的招生工作中,也应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2.研究确定全市体育艺术专业项目发展布局方案。各区(市)教育(体)局,要根据《青岛市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精神和本辖区中小学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发展实际,制定体育艺术专业项目布局方案,市内四区4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五市三区于5月31日前报。
3.市教育局将制定《《青岛市教育局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培养、使用。
五、其他要求
1.鼓励和扶持职业学校积极开展体育艺术教育活动,职业学校可参照《办法》文件精神,发展体育艺术特色,丰富学校文化体育活动,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人才。
2.各级各类民办中小学要根据《办法》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积极发展学校特色,努力办成一批特色鲜明、质量较高的民办教育品牌学校。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
联系人:徐中平(艺术),82751006
栾宏业(体育),8275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