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1.普通班特长生招生人数,普通高中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6%以内,初中学校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4%以内。
2.特长班招生人数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的调整
招生学校公布的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可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及学生的专业水平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