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关于2011年特长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教通 [2011 ]36号)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特制定我校2011年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我校的办学优势,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同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陈飞校长为组长,杨险峰为副组长,黎敏、周天蓉、陈鸿、赵伟、薛跃铭、张诚为成员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有上城区学籍的具有足球、美术特长、爱好场地自行车和射箭运动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和计划
体育类25名,共计25名。
体育类:足球10名(男6名、女4名)、国际象棋5名(男女均可)、射箭5名(男女均可)、场地自行车5名(男女均可)。
(三)报名条件
1. 小学教育阶段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须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及以上。
2. 报体育类特长生须持有小学教育阶段校级及以上体育竞技类竞赛获奖证书或市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四、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
1.学生采取本人自荐和毕业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凡符合我校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3月26日起向就读小学领取并如实填写《2011年特长小学毕业生优先分配申请表》;
2. 4月8日前由所在小学审核学生所填写的《2011年特长小学毕业生优先分配申请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并提供学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一并交我校审核;
(二)审查核准
学校在收到表格和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后,依据招生计划,由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核,4月14日前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
五、公示和录取
1. 4月18-20日,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内公示三天,并通知学生所在的小学在公示栏内公示三天,同时将拟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由区教育局在上城教育信息港(www.hzscjy.com)公示三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2. 公示无异议,经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批准,4月25日在上城教育信息港(www.hzscjy.com)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3. 6月中下旬,义务教育科按正式名单在小学毕业生分配时进行安排。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特长生到我校报到并获得我校的学籍。
本办法由杭州市清河中学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853051、86853163
杭州市清河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