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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办东方中学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

2011-07-28 19:58:50     标签:小升初特长生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1〕6号)有关“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特制定我校2011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初中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我校办学优势,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张熊楚校长为组长,毛慧琼、王义海、丁常敏、汪惠玲为组员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毛慧琼为主任,组员由王义海、丁常敏、汪惠玲、丁继鸣、朱小燕组成。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

1.基本条件

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及其附件所确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

2.前置条件

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4项合格及以上。

(二)招生类别计划及条件

艺术类(音乐、舞蹈、美术等)9名。

1.音乐类(2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声乐)优秀团员;

②初中教育阶段获得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声乐)(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者。

2.舞蹈(男2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初三年级获得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舞蹈)优秀团员;

②初中教育阶段获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者。

3.美术类(5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绘画、书法、雕塑、工艺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者;

②参加相关专业比赛获奖(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三、报名考试办法

(一)报名

1.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市区初中毕业班学生,向所读初中学校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读初中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所填写的《报名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于5月4日自行来我校报名(西溪路655—1)。

2.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个别生,凭杭州市教育局已审核过的“个别生中考文化课考试报名单”于4月29日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领取并填写《报名表》,5月4日凭《报名表》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自行到我校报名。

(二)资格审核

报考我校的特长生经学校资格初审合格,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同意后,由我校于5月19日前发放测试证。

(三)考核测试:5月21日

1.文化课测试:学生凭本人我校发放的测试证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我校参加文化课测试。

文化课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测试科目

测试形式

测试时间

满分

计分

文科(语、英)

闭卷(不含英语听力)

8:00——9:40

150分

按卷面得分

理科(数、科)

闭卷

10:00——11:40

150分

按卷面得分

2、专业面试(成绩满分50分)

要求:美术:现场素描;

舞蹈:准备一段2—3分钟的舞蹈;

声乐:视唱、练耳,另演唱一首歌曲;

3.专业成绩计分(单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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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计分

市艺术节中学组比赛一、二等奖

80、60

单项竞赛1—6名(省级及以上)

100、90、80、70、60、50

西子少儿艺术团优秀团员

100

4.具体测试要求参照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要求,考务工作按规定流程组织实施。

(四)公示录取办法

1.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总分(专业水平成绩+文化课测试成绩),分类别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2.如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将酌情减少或放弃该类、该项目招生计划。

3.拟录取学生名单,5月23日在我校网站(www.dfzx.net)公示三天,同时通知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在公示栏中公示三天,并报市教育局高中处,由市教育局高中处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同时公示三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4.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后,5月26日由招生学校发放特长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到初中学校办理离校手续,6月1日上午9:00前到我校报到。

5. 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 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招生办法由杭州民办东方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西溪路655—1

咨询电话:85241253、85221412、28821906,传真:28992707

杭州市民办东方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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