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各小学:
宋庆龄奖学金是教育部、中国福利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按照市教育局分配的推荐名额,桥东区可推荐一名小学生作为候选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校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4-6年级的每一名学生及家长。
2、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生参与推荐工作,发现身边的榜样,以此为契机把候选人推荐工作作为引导学生向身边榜样学习的过程。
3、各学校至多报送一名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4-6年级学生作为被推荐人,在确定人选后,要在其学校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家庭住地的社区等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区教育局也会将最后报送市教育局的学生名单在局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学校、桥东区教育局的举报电话(86093901),接受监督,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请于12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409房间,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1)、被推荐人事迹材料:要求由学校书写,用事例表述,最好讲述学生的生动故事,避免评语式语言。
(2)、被推荐人的心愿和梦想:要求重点陈述期待并渴望实现的一个心愿或一个梦想,要求联系自身实际,谈谈心愿或梦想的由来和实现的设想,由被推荐人自行书写。要注意引导学生用自己的语言,讲心里话、真心话。
(3)、制表对被推荐人入学以来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奖项进行统计,包括:曾何时何地获何种奖励、奖项名称、授奖单位,加盖公章。同时报送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被推荐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