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奥数网讯 公办幼儿园向家长收取赞助费、中小学利用班委会有偿补课、公办校变相以民办名义乱收费……这些行为都将禁止。近日,重庆市教委出台了《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点》,今年我市将加大教育乱收费源头治理力度。
今年加大教育乱收费源头治理力度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加强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管,严禁公办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同时,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在保教费外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禁止向家长推荐或组织征订使用幼儿教材与教辅资料。
“我们禁止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一律不得收取择校费。”该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将从主城到远郊巩固治理成果,对继续乱收费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进行严肃处理,收取的经费必须全额退还给缴费人。
高中阶段则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该负责人说,我市将规范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禁止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代培生等名义招生并高收费。
针对这些现象,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对情节恶劣、顶风违纪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处理并追究其当事人责任。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领导责任。
监督教育惠民资金如何使用
除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以及监督教育惠民资金的使用也是今年治理重点。
“今年将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乱收费治理,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该负责人说,严禁学校在正常教学之外组织有偿补课,也不能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其中,将重点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等突出问题,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
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加强监督各项教育惠民资金的拨付与使用情况,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资金、中职资助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高校奖助学金等类别,并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欢迎查看原帖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