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且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
4、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者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技校、高中、职中的在校生;
⑵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⑶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⑷非我市户籍且不符合政策规定者。
(二)报名时间
3月18日至22日,逾期不再办理。各相关中学应做好报名相关准备工作,提前办理应届生集体报名的资格审查手续。
(三)报名方式
全市实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办法
1、应届生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各相关学校应认真整理本校应届生的相关资料,经属地区县教育局基教科(教育科)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后,在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统称区县考试机构)统一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在外地借读的我市户籍初中应届生,持户口本、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教育局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