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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生活补助费等及结余资金处理通知

2013-06-24 11:17:03     标签:小升初资讯

查字典武汉奥数网6月24日:2013武汉小升初即将落下帷幕,小升初择校需要《入学通知书》必须要领取。

各义务段寄宿制学校:

根据东教【2012】43号文件和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就我区义务段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等及该项目结余资金处理做出如下规定,请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1.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理由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

2.各寄宿制学校要认真核实寄宿生人数,加强资金管理,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设立专账,独立核算。在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项目下列支且附原始单据,并附受助寄宿生花名册及寄宿生签字领取表。

3.因寄宿生数减少、实际在校天数不足等结余的资金应全部上缴国库。各校需将上缴结余资金的凭证除原始凭证用作做账外,还需将复印件一份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具体操作办法:请拨打电话83241101和我中心徐飞同志联系。

请各校在接到本通知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学年度结余资金上缴工作。从下学期开始,如有结余资金,需在该学期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完成后10个工作日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在报备我中心同意后,最迟不能超过该学期的学生放假日。

东西湖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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