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教委获悉,为方便小学生毕业升学,确保整体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对部分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办理回户籍区(县)升学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办理回户籍区(县)升学的程序:1、学校要向学生或学生家长通告有关办理回户籍区(县)升学的规定要求。2、学校按照规定对申请回户籍的学生进行审定,并将符合回户籍区(县)条件的学生档案组建齐全(包括《素质发展水平报告单》、小学六年级学生登记表、回户籍升学学生登记表(一)、健康卡片、本人近期照片两张等),装学生档案,报送所在区(县)教育局。3、区(县)教育局对回户籍的学生进行复审、登记、造册,并在市教委统一办理档案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