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政策规定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我区初中招生工作,在市教委宏观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教育局领导下,由区教育局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全区初中招生学校(包括市教委直属学校初中部和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要在区教育局中招办统一部署和组织下开展招生工作。
(二)全面落实依据小学毕业生《天津市小学生素质评价手册》,实施多元评价为基础的招生录取办法。今年初中招生将依据小学毕业生《天津市小学生素质评价手册》,采取多元评价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取消以小学六年级期末检测成绩为主要依据的录取方式。
(三)积极推进初中学区片建设,促进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在2010年正式推出学区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学区片建设,努力在学区片内均衡教育资源,积极引导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到片内公办学校就读。
(四)认真落实优质高中初中部招生指标百分之百的定向分配原则。定向分配指标由区教育局中招办以各小学毕业生总数为基础按比例下达,各小学按照下达的招生指标,依据毕业生《天津市小学生素质评价手册》,采取多元评价的方式,在区教育局小教科指导下,制定指标推荐方案,向招生学校等额推荐小学毕业生,从而实现学生免试入学的目标。
(五)规范招生行为,使民办学校招生稳定有序。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2012年市内六区民办学校招生总量控制在15%以内。我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中招办统一下达,并对社会公布。民办学校今年招生办法采取由学生自主申请,依据其《天津市小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有关内容与学校面试情况相结合,采取多元评价的方式录取。民办学校不得自行进行选拔性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
(六)落实惠民政策,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及农民工子女入学。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民工子女如需在我区初中入学,需提供户籍证明、暂住证明、务工证和住房证明,一般由区教育局中教科负责统一安排到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
对具有小学正式学籍,并连续在所在小学上满两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农民工子女等按本市学生对待,享有优质高中初中部招生指标定向分配资格。
三、升学条件及招生范围
凡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达到合格标准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均可升入本区初中学校就读。根据学区片划分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我区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一般国办初中校将保证其入学就读的"位子"。
2012年优质高中初中部招生计划100%,用于指标定向分配。2012年我区市直属、市、区重点高中学校初中部以及初中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一般国办初中学校原则上按划定的学区片招生。
部分优质高中初中部和市重点高中校初中部在区教育局相关科室的认定下,经区教育局中招办批准还将对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推荐保送进入。
在各阶段招生工作中未被录取的学生,区教育局中招办将在最后阶段统一安排在学区片内指定的一般国办初中校。
四、继续推进全区初中学区片的建设,为全面落实就近免试入学打好基础
2012年将在去年划分的基础上,继续将全区分为三个初中学区片,全区初中学校将统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区片。
(一)北片:
含:二十五中学、崇化中学(北马路校区、临潼路校区)、四十三中学、南开区外国语中学、二十九中学。
(二)中片:
含:南大附中、天大附中、育红中学、五十中学、六十六中学。
(三)南片:
含:天津中学、第九中学、六十三中学、南开区实验学校、一一二中学。
南开中学初中部的招生计划和形式依市教委有关文件安排。
南开体校及三所民办学校(翔宇学校、育贤中学、津英中学)暂不划入学区片。
区教育局中招办根据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和座落的地域,将全区小学分别安排到各初中学区片(具体安排见招生工作细则)。
五、招生工作阶段安排
2012年我区初中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六月中旬)(六年级期末检测后,指标定向分配前)
(一)2010~2011或2011~2012学年市级三好学生自愿报名,经区中招办批准保送升入本区的任何一所区级重点高级中学初中部。
(二)2010~2011或2011~2012学年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自愿报名,经区中招办批准可以保送升入本区的任何一所一般国办初中学校。
(三)部分优质高中初中部和市重点高中校初中部在区教育局相关科室的认定下,经区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对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保送进入。
(四)一般国办初中学校招收学校自主申请并经区中招办批准的艺术、体育、科技及学科特长生。
(五)具有南开区正式户口,因居住原因小学在外区就读,申请来我区升学的学生,经区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可直接升入其申请学区片内的一般国办初中校。
第二阶段:(六月下旬)
第一部分:(六年级期末检测后)
优质高中初中部和市重点高中学校初中部招收指标定向分配的学生。学校推荐经区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后,升入此类学校初中部。
第二部分:(指标定向分配学生录取结束后)
(一)我区优质高中初中部以外的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依照相关的录取条件,招收少量学校自主申请并经区中招办批准的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
(二)我区优质高中初中部以外的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依照相关的录取条件,经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核批准录取填写志愿的学生。
(三)一般国办初中校,经区中招办批准,招收本学区片内的学生。
第三阶段:(七月下旬至八月上旬)
前两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及等待对口的学生按区教育局中招办划分的学区片对口升入片内指定的一般国办初中校。
六、报名及录取办法
第一阶段中的保送生,特长生,第二阶段中优质高中初中部招收的指标定向分配生,均由学生本人按区教育局中招办安排的时间到学校办理报名、面试及审核等手续。
第二阶段我区优质高中初中部以外的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凡报考此类学校考生均在原小学报名,学生报名需填写"六升七"志愿表。报考民办学校的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先到志愿校面试,报考民办学校的考生未参加学校面试不能参加该校录取。2012年"六升七"志愿表中每个学生可填报三个志愿,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生本人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情况及民办学校面试情况选报志愿学校,公办和民办学校志愿可以兼报,志愿校先后顺序由学生及家长自行确定。第二阶段进行的一般国办初中学校招生不填报志愿表,学生直接到片内指定学校报名。志愿填报后由原小学到区教育局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同时按第一志愿报名校为单位,上交学生档案和志愿表以及汇总的电子信息资料。区中招办录取工作依各校招生计划及学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学生《天津市小学生素质评价手册》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内容与学校面试情况相结合,采取多元评价的方式录取,分批次安排招生校来区教育局中招办录取。
第三阶段我区一般国办初中学校接收对口学生。前两阶段未录取的学生及等待对口升学的学生由区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安排到学区片对口指定的一般国办初中校。
七、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6月17日
第二阶段:6月27日
第三阶段:7月底
八、录取时间及录取结果等有关事项
第一阶段:6月18日
第二阶段:7月10日
第三阶段:8月初
报名录取时间根据市教委和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如有变动,以区教育局中招办另下发通知的时间为准。
各类招生校的录取名单均须经区中招办审核批准才能公布。
"市三好"保送生,优质高中初中部的指标定向分配生名单各小学必须在校内公示三天以上;第二阶段优质高中初中部的录取名单将由区中教育局招办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并由录取校通知各小学。
第二阶段录取名单由各中学负责填写录取通知书,由各小学分发到录取学生。
第三阶段一般国办初中校接收对口小学学生,具体时间由区招办另行通知。录取结果由录取学校与学生所在小学通知。
各类学校招生除特长生进行相关项目的测试之外,均不得举行选拔性的书面考试。
优质高中初中部的指标定向分配生名额,区教育局中招办将以各小学毕业生总数为基础按比例下达,各小学要依据区教育局小教科制定的《南开区小学六年级学生推荐评价指导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指标推荐分配方案,向招生学校等额推荐小学毕业生。指标定向分配学生及保送生要符合政策规定中的条件。
凡是已经接受指标定向分配或保送的学生以及第二阶段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已经录取的学生,均不能再做学校的调整。
九、几项要求
(一)2012年初中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时间紧、涉及面广、改革力度大而且受到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重要工作。今年初中招生工作是实施市教委《2011-2013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制度改革规划》的关键一年,依据毕业生《六年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报告书》,采取多元评价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取消以小学期末检测成绩为主的录取方式,这种招生方式的成功与否关系毕业生的切身的利益和前途。各中、小学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校长要亲自主持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在招生工作中,各校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阶段招生工作圆满完成,确保招生改革工作稳妥的推进。
(二)"六年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报告书"中各项成绩及各类认定证书、获奖证明材料是初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均不得涂改,涂改者按无效处理。发现弄虚作假,招生学校有权拒绝录取,区教育局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中、小学都要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强法制意识和政策观念,切实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要求、统一时间;严格执行纪律,令行禁止,切实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公正、热情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各学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四)各中、小学都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中招办的工作部署和日程安排,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各种人为的疏漏,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升级报名
凡经参加小学六年级期末检测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均可升入本区片内国办初中学校,也可选择升入民办初中学校,各小学应做好六年级升级学生档案组建工作,具备升学资格的南开区小学六年级学生应持有"南开区小学学生升中学证明卡"。
(一)学生档案的组建
1.档案内容
(1)2012年六年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报告
(2)南开区2012年小学升中学报名表
(3)健康卡片
(4)社会实践活动表
(5)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内容填写后装入南开区中招办统一印制的"2012年南开区小学升中学学生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准确。学生档案按区中招办安排,全部上交,未经区中招办批准,各小学不得将学生档案随意转出。
2."南开区2012年小学升中学报名表"的填写
凡具备升学资格的南开区小学六年级学生均应填写"南开区2012年小学升中学报名表",此表内容将做为学生电子信息的唯一依据及升学录取过程中的重要信息,须准确填写,相关内容要以学生"户口簿"或相关证书作为填写依据。"指标定向"推荐学生使用带有"指标定向"推荐学校的报名表;自愿选择区重点初中部及民办学校的学生使用带有"升学志愿"校的报名表,报名表要填写准确,不得涂改,学生及家长签字后,将"报名表"粘贴在档案袋背面;若放弃志愿校的填报,应在每个志愿校栏注明"放弃"字样,并学生及家长签字后将"报名表"装入学生档案袋内。
3.学生档案的上报
学生档案在规定时间全部上报,档案上报分四类,"指标定向"推荐学生,按照推荐学校分别打捆,以推荐顺序排序并附"花名册"(程序生成);填报志愿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学生及缺考学生,按照报名号顺序排序并附"花名册"(程序生成)
(二)"南开区小学学生升中学证明卡"的填写与使用
1."证明卡"的填写
证明卡上各项内容由学生所在小学负责填写,学生报名号由5位数字组成,即:"校号(两位)+学生号(三位)"(必须与学生两次期末检测考号一致)。务必填清、填准。加盖区中招办公章有效,由学生本人保存。
凡符合升级标准的南开区小学六年级学生(应具有本国国籍)均应填写"证明卡"。
2."证明卡"的使用
符合中学录取条件的学生,到录取校办理注册手续时,上交"证明卡",中学招生校以收取的"证明卡"确认该生已被本校正式录取。
中学招生校凭"证明卡"及相关材料到区中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二、招生阶段
(一)第一阶段(六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检测后,成绩下发前)
1.招生学校
(1)九中、育红中学、六十三中学、津英中学招收
符合件的市级三好生(条件详见南教中招〔2012〕1号文件)
(2)根据南教中招〔2012〕3号文件,部分学校招收"推荐保送"的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
(3)五十中学、二十九中学、一一二中学、南开区实验学校、南开区外国语中学、六十六中学招收在小学五年级或六年级获区、校级三好生的学生。
(4)五十中学、二十九中学、一一二中学、南开区实验学校、南开区外国语中学、六十六中学、津英中学招生一定数量的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
2.招生程序
凡符合(1)、(3)、(4)项招生范围的学生,学生自愿于6月17日(周日)上午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证明卡"、"市、区级三好生证书"或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持"证明卡"及"第一阶段录取花名册"(程序生成)于6月18日(周一)上午报区中招办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合格的学生,录取中学应及时下发"录取通知书"。
凡符合第(2)项招生范围学生的报名办法见"南教中招〔2012〕3号文件《南开区2012年初中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3.有关说明
凡符合招生范围中(1)、(2)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及农民工子女必须具有在学籍所在小学五、六年级连续就读两年以上资格的学生。
一般国办初中面向全区自主招收一定数量的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将根据本学校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采取综合认定的方法进行自主招生。
(二)第二阶段招生("六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检测"成绩下发后)
1.招生学校
(1)优质高中初中部(南开中学、天津大学附属中学、崇化中学(分两个校区)、南开大学附属中学、二十五中学、天津中学、四十三中学)
(2)区重点高中初中部(九中、育红中学、六十三中学)
(3)民办初中学校(翔宇学校、育贤中学、津英中学)
(4)一般国办初中(五十中学、二十九中学、一一二中学、南开区实验学校、南开区外国语中学、六十六中学)
2.招生程序
优质高中初中部将100%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各小学推荐的"指标定向"学生,中招办将以各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检测的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根据每所优质高中初中部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将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根据区中招办分配的定向名额,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及"公示"工作、完成"指标定向"推荐学生报名表的填写,并将报名表粘贴在该学生档案袋的背面,做好"指标定向"学生的输机工作;凡被小学推荐的"指标定向"学生需持"证明卡"及本人户口簿到被推荐中学报到,优质高中初中部学校将按照中招办下发的"指标定向"学生名单接收学生,招生学校持学生"证明卡"到中招办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合格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下发"录取通知书"。
自愿报名区重点高中初中部及民办学校的学生(报名翔宇、育贤的学生请于规定时间持"证明卡"到所报学校参加面试,面试学校应在"证明卡"背面加盖校章,面试结果将作为录取条件之一),学生本人持"证明卡"(报名翔宇、育贤学生的"证明卡"背面应有招生校的校章)在原小学填写"升学志愿"表,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最多填报三所志愿学校,其志愿校的填报顺序由学生及家长根据各方面因素自行确定,如果只选报一所学校,应将志愿校填写在第一志愿校栏中,其它志愿校栏注明"无"字样。各小学将学生填写无误并有家长签署意见的"志愿表"粘贴在该学生档案袋的背面,同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输机工作,于规定时间将学生档案(含报名志愿表)及报档花名册一并上报区中招办。
区重点中学初中部以及民办学校同时进行录取,顺序不分先后,将根据学生志愿、"六年级第一、第二学期期末检测"成绩,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若所报三所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将在学区片"对口"升入一般国办初中学校。
如在录取过程中因六年级"综合评价"成绩完全相同,则看六年级第一、第二学期期末检测总成绩,亦完全相同(翔宇、育贤面试结果亦相同),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考虑①"三好生"情况;②综合素质报告书部分学科"优"等情况;③台湾学生及少数民族情况;④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情况。将按下列具体条件依次进行录取操作:
首先比较"五年级、六年级两年市三好"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是否"五年级或六年级一年市三好,一年区三好"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是否"五年级或六年级一年市三好,一年校三好"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是否"五年级或六年级一年市三好"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是否"五年级、六年级二年区三好"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是否"五年级或六年级一年区三好,一年校三好"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是否"五年级或六年级一年区三好"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是否"五年级、六年级二年校三好"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是否"五年级或六年级一年校三好"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是否"六年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报告书"中思品与社会、体育、音乐、美术、活动、科学等6个学科学期总评"优"等情况,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是否"台湾省籍学生及少数民族;(台湾学生:指在津投资的台湾同胞及受聘于本市机构的台湾同胞子女及其他台湾适龄青少年。须将台胞证明和本市居住证明复印件放入学生档案;少数民族学生,须将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放入学生档案),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是否"持有南开区教育局认定并颁发的《南开区艺术特长生证书》且小学五年级或六年级在教育部行政部门主办的全国艺术展演个人、集体项目一、二、三等奖,等级高优先"或"小学五年级或六年级在教育部行政部门主办的全国体育比赛个人、集体项目前六名,名次高优先",或小学五年级或六年级在天津市青少年科技领导小组主办的全国科技创新大赛个人项目前一、二、三等奖,等奖高的优先,艺术、体育、科技按同类同等对待。(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放入学生档案)。
录取结果将在区中招办和招生校网页上公布,被录取学生按招生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时间,持"证明卡"到招生校报到注册,招生校持"证明卡"到区中招办办理提档手续。
一般国办学校在本学区片内招生(学区片划分附后),非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和住房证明
3.有关说明
(1)凡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各类学生,不可以再报名其它类学校。
(2)"指标定向"推荐的学生、报名区重点中学初中部的外来务工及农民工子女必须具有在学籍所在小学五年级、六年级连续就读两年以上资格的学生。
(3)民办学校招生不受"在籍在校"年限限制。
(4)第二阶段一般国办学校只能招收本学区片内的小学生,学生持"证明卡"自愿到本学区片内的一般国办中学报名。
(三)第三阶段招生
未被前两个阶段录取的学生及自愿在片内"对口"升学的学生,按区中招办划分的学区片"校校对口"升入一般国办初中学校。
三、关于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招生
(一)一般国办学校招收的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在第一阶段面向全区招生,第二阶段只能招收本学区片内的学生;优质高中初中部或区重点中学初中部招收"推荐保送"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在第一阶段进行。
(二)区重点中学初中部、民办学校自主招收特长生在第二阶段进行,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测试,并根据专业测试情况,按招生计划人数的一倍确定"初选名单",待"六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检测"成绩下发后,确定录取名单,报区中招办审批,凡被招生学校确定录取的学生,其升学志愿只能填报一所,且必须填报该学校,若在排档录取过程中,该学生未被录取,则后期按合理"校调"进行录取。
报名时间及手续:6月17日携带原小学推荐信、户口本、"证明卡"、特长生认定证书或获奖证明及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招生学校报名,进行相关专业测试。
(三)录取原则
招生校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依据专业测试成绩及六年级第一、第二学期期末检测成绩,按招生计划择优自主录取。其中有市教委、南开区教育局颁发的各类特长生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各类特长生招生应优先录取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
各类特长生的招生计划均由各招生校按有关要求与相关科室沟通确定,并在规定时间报区中招办,经审批后方可实施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