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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三十一中学招生简章

2011-06-28 20:00:03     标签:小升初资讯

招生简章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哪些区域内的学生可报名)

按区教体局划定的区片(中一、永和、升平、振华、重一、永宁、永安、春雨、中三、安国、汾阳、唐山、沧海)进行电脑派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教通字〔2007〕87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一方在青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父母一方在青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父母一方在青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五)原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六)初一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

三、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学生父母填写《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并持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就近学校提出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安排)。

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联系到接收学校的,可持有关材料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查:接收报名的学校审查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经学校签章同意后,到接收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借读手续。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三)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入学指南

报名时间: 05-14

报名地点: 1.公办学校:各毕业小学

所需提交材料: 1.公办学校:李沧区初中入学报名单

2. 外地回青小学毕业生报名:持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或报名单

3.其他:“青岛市市内四区初中招生报名单”和《李沧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指导手册》

报名流程: 1.公办学校:

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填写《李沧区初中入学报名单》;各小学将小学毕业生志愿录入“青岛市市内四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进行电脑派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看招生录取榜,并领取入学通知单;持入学通知单到就读学校报到。

2.初中学校特长班、特长生:

学生持“青岛市市内四区初中招生报名单”到相关初中学校报名;特长生加试;初中学校公示拟录取特长生名单;报批。

3.外地回青小学毕业生报名:

开学前两周内到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申请初中入学。若需参与改制、民办初中学校派位录取,需于5月23日—5月30日向户籍所在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由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提供报名单,持户口簿和报名单到相关学校报名。

4.民办、改制学校:

到第一志愿民办学校报名;按学校录取名额录取或进行电脑派位;按录取结果缴费报到。

联系方式: 84632607-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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