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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青岛市学生艺术水平考试通知

2012-06-18 14:12:37     标签:小升初资讯

各区、市教育(体)局艺术教育委员会,局属各学校艺术指导委员会: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切实组织好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有关要求,我市2012年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工作由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青岛市教育局承办,青岛艺术学校协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适龄青少年、儿童,有相关艺术特长的均可参加。

二、考试科目及教材规定

1.考试科目:钢琴、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电子琴、单簧管、双簧管、长笛、萨克斯管、圆号、小号、二胡、古筝、琵琶、扬琴、竹笛、葫芦丝(巴乌)、吉他、阮、舞蹈、声乐、儿童画、素描、速写、彩画、国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播音主持、巴松、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低音提琴、古琴、架子鼓、京胡、柳琴、漫画、木琴、唢呐、笙、中国鼓、小军鼓。

青岛考区某一科目1--10级报考总人数低于50人的,可到邻近考区参加考试。

2.使用《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手册》中规定的教材,声乐、播音主持、葫芦丝、巴乌考试内容以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编著的《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教材》为准。

三、报名手续

为进一步规范考务工作,自今年起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网(点击“艺术考试网上报名”,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每人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科目,但在一个科目内只允许报考一个级别(各科目均需分别交纳相应的报名费、资料费、考务费等)。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要求项目齐全、准确。网上报名自6月1日正式开始,于7月10日截止,报名成功后考生需于7月11日至15日到青岛艺术学校大连路校区(市北区大连路18号)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过期不予受理。收费标准按省定标准执行。

四、考试内容与标准

各科目考试内容及标准以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手册》(2012版)为准。考官根据考生报考级别的具体要求进行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给予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对不合格者不做降级处理。

五、 考生编号

考生编号共十二位数。第一、二位数为考试年份,即今年为12,第三、四位数为地区号,青岛02。第五、六位数为专业号,钢琴01,小提琴02,手风琴03,电子琴04,二胡05,古筝06,琵琶07,单簧管08,长笛09,小号10,萨克斯管11,舞蹈12,大提琴14,扬琴15,吉他16,声乐17,阮18,素描19,彩画20,国画21,速写22,竹笛23,圆号24,儿童画25、葫芦丝(巴乌)26,播音主持27,硬笔书法28,软笔书法29、巴松30、长号31、次中音号32、上低音号33、大号34、低音提琴35、古琴36、架子鼓37、京胡38、柳琴39、漫画40、木琴41、唢呐42、笙43、中国鼓44、小军鼓45。第七、八位为级别号,一级01,二级02,三级03,以此类推。第九至十二位数为考生顺序号。

六、其他事宜

1.青岛市艺术水平考试的评委,由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聘任青岛地区以外的、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专家任评委。

2.凡成绩合格者,由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统一颁发等级证书,加盖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验印章方为有效。

3.为加强对艺术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青岛市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委员会(成员名单附后)。有关考务工作由青岛市艺术水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安排。

4.各单位接此文件后,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所有学生。

未尽事宜,请与市艺术水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宋韦苇,联系电话:8273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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