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
(一)小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小学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市南区小学正式学籍并在学籍所在校就读的二至六年级学生,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思想品德好。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好。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文化课成绩优秀。
(4)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优良(身有残疾的学生取得力所能及的成绩即可)。
2.小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市南区小学正式学籍并在学籍所在校就读的四至六年级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好。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好。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文化课成绩优秀。
(4)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优良(身有残疾的学生取得力所能及的成绩即可)。
(5)在学校或班级担任学生干部(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一学年),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不骄不躁,谦虚谨慎,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小学区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体学生能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级要设立家委会,用好《班级成长足迹》,形成关心时事、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纪律严明、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
(2)积极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学习风气浓厚,创新精神强。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学习成绩稳步提高。
(3)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个人和环境卫生搞得好,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4)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形成参加社区服务和实践的制度。全体学生热爱劳动,大部分学生能够培养自己的特长。
(5)班干部积极主动地做好班级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好,在同学中威信较高。班委会有分工制度,实行干部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学生自我管理,班级重大活动有记录,形成一套科学的班级管理制度。
(6)曾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优秀班集体。(评选范围限于二至六年级)
(二)初中学校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区级"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初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达到优秀等级,其他各项目标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2)学习好。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文化课成绩良好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优良(身有残疾的学生取得力所能及的成绩即可)。
(4)有青岛市市南区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并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1)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初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达到优秀等级。
(2)学习努力,各科成绩合格以上。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优良(身有残疾的学生取得力所能及的成绩即可)。
(4)在同一学校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一学年,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5)有青岛市市南区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并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区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基本条件
(1)有正确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学生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初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均达到良好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班级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形成了一个民主、团结和向上的集体。
(2)班委会在班级建设中起到了核心作用。班委会有例会和分工制度,实行民主选举干部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每学期至少有质量较高的教育活动和主题班会三次,并有活动记录。
(3)班级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稳步提高,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班级环境卫生整洁,班级全体学生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全部合格。
(5)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评选范围限于八至九年级)
二、名额分配
(一)小学
1.区级三好学生的名额按二至六年级在校(在本校有正式注册学籍并就读)学生人数的5%确定;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按在校(在本校有正式注册学籍并就读)学生人数的2‰确定;区级先进班集体的名额按学校现有实际班级总数的5%确定。
2.为了激励更多的先进学生,被授予市南区"三好学生"称号的,不再同时授予市南区"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以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初中
1.区级"三好学生"名额按在校生(在本校有正式注册学籍并就读)的百分之五确定,其中毕业班与非毕业班的比例不超过1:1。
2.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按在校生(在本校有正式注册学籍并就读)的千分之五确定,其中毕业班与非毕业班的比例不超过1:1。
3.区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名额按学校现有班级总数的百分之十确定。
以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附件:
1.2013年市南区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13年市南区初中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3-8表格和花名册请下载附件查看。
3.2013年市南区中小学校三好学生审批表
4.2013年市南区中小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5.2013年市南区中小学校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6.2013年市南区中小学校三好学生花名册
7.2013年市南区中小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8.2013年市南区中小学校先进班集体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