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做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补课等一系列规定,今后初三毕业年级也不准补课了。这是7月19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46名教师违规校外补课被查处
自2009年7月市教育局颁布《沈阳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规定》以来,共查处乱收费等学校违规问题38起,处理有关责任人44人(校级领导22人,教师22人);有28所学校的46名教师因违规校外补课受到严肃查处,其中6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40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市教育局对其中24名教师进行了系统内通报。
严禁初中组织集体补课
为使教师有偿补课、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在今年得到进一步治理,市教育局在去年提出的八条禁令基础上,今年重点强调七个严禁:
一是严禁初中组织集体补课(包括初三毕业年级);二是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禁止公办中小学教师到民办教育机构任教或兼职;三是严禁学校、教师乱订乱发教辅材料;四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五是严禁教师收受家长钱物,或要求学生及家长为其谋取利益;六是严禁中小学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招生学校或中介拉学苗,并收受钱物;七是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或歧视、侮辱学生。
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提出,对违反规定的校长、教师,一经查实,立即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对教师违规,分别给予取消市级荣誉称号、职称评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取消教师资格等处分;对校长违规,分别给予取消校长市级荣誉称号、责成主管部门免去其职务等处分。
市教育局将与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通过96123和22857796接受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