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国语学校2018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2018年广州市初中、高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我校2018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博学、雅正、融和的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特长发展为育人理念,全面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掘学生的体艺潜能。
二、招生项目及人数
(一)初中招生项目(不超过30人)
1.民乐类(不超过7人)
竹笛、笙、琵琶、柳琴、阮、古筝、二胡、高胡、扬琴
2.国画类(含软笔书法)(不超过7人)
3.拉丁舞(不超过7人)
4.篮球(不超过4人)
5.健美操(不超过5人)
(二)高中招生项目(不超过10人)
1.民乐类(不超过2人)
竹笛、笙、琵琶、柳琴、阮、古筝、二胡、高胡、扬琴
2.国画类(含软笔书法)(不超过3人)
3.健美操(不超过3人)
4.篮球(不超过2人)
三、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报名条件
(一)初中报名条件
1.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2.民乐、国画类条件
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
3.拉丁舞类条件
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曾获教育行政部门、体育局、国标舞协会或体育舞蹈协会举办的,市级以上比赛的前三名或省级以上比赛的前六名(等级赛一等奖),至少学过伦巴、恰恰、牛仔、桑巴四个舞种。
4.体育类条件
(1)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或区(县级市)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2)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
(二)高中报名条件
1.广州市户籍和广州市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四个三报考条件的异地借读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2. 民乐、国画类条件
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
3.体育类条件
(1)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或区(县级市)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2)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
四、初中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录办法
(一)初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4月15日上午8:0012:00
2.报名地点:
民 乐:忠智楼一楼家长接待室;
拉丁舞:忠勉楼一楼音乐教室;
国 画:忠慧楼一楼德育处会议室;
篮 球:忠智楼一楼家长接待室;
健美操:忠勉楼一楼音乐教室;
3.报名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一寸照片两张。
(二)报名初中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整理、核实后,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报学校校长审批,入选初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名单。
(三)艺术、体育测试时间:4月21日(具体时段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四)测试后我校择优录取,并公示拟招收初一艺术、体育特长生名单。
五、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录办法
(一)5月3-8日,考生自行打印《特长生报名表》。
(二)5月9-11日,考生到广州外国语学校教务处报名。
报名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一寸照片两张。
(三)5月12日,考生接受专业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确认初审通过名单。
(四)5月20日,报送特长生名册至区招考办复审。
(五)5月23-24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复核、确认。
(六)5月25-31日,体育、艺术特长资格生名单公示。
(七)对特长技能水平未达我校项目要求的艺术特长生,不予招录。
六、注意事项
(一)测试时自备所需的用具、器械(如乐器、画笔等)。
(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