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
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且学生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办法升入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分配入学。
要求回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小学填写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申请表,由学籍所在区教委审核并加盖公章,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将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申请表交回就读小学。该生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我区乡镇地区需返城的小学毕业生参照以上程序办理手续。此项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
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2018年我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我区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区教委体美科、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
申请进入寄宿制学校(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8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的体检证明。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民办学校除有寄宿条件的可跨区接收新生外,均限在本区接收新生。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初中入学工作,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且学生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办法入学。
因学位不足未能登记入学或未在规定时间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属地安排进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入学。区直地区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安排,乡镇地区由乡镇教委办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