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初一新生家长:
今年我校初一入学录取积分预计为89分,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没有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家长请在5月15、16日到我校财务室修改志愿!
龙岗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请家长根据学校安排,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学位,请接到我校电话通知的家长携带相应资料于5月14、15、16日到学校审查资料
2018年初中一年级
学位申请温馨提示
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准许学位申请的,学校初审人员和家长在学校统一打印的《龙岗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签名予以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学校留存一份,家长保存一份。经家长签字、学校确认受理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不予受理。
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①儿童出生证;
②户口本(儿童及父母);
③监护人住房证明材料,详见补充。
2.非深圳户籍(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①儿童出生证;
②户口本(儿童及父母);
③父母在深居住证(至少一方);
④监护人住房证明材料,详见补充;
⑤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即社保卡。
3.台湾户籍(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①法定监护人的个人有关资料:身份证明、房产证或合法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
②所在县(区)级以上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 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4.港澳户籍(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①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
②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5.其他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①根据儿童户口类型提供申请材料;
②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
补充:
①监护人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和缴款发票(全款)。如房产原件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或由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属于第三类型学区户籍的,还需同时提供家庭成员(一家三口或四口)在深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以证明无住宅类住房。
②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非深户如填写独生子女,必须要求提供《独生子女证》);材料将通过市卫计委信息系统进行验核,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③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验核原件。
申请时间
为保证申请秩序安全有序,请查阅学校初一受理名单,学校将分时间段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请家长按时间段到校,以免等候时间较长。
温馨提示
1、此文面向在教育局网上填报志愿的家长!
2、在我校公众号上报名自主招生的家长请继续耐心等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