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
申请在海淀小升初,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小升初毕业生;
3.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适龄少,因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下列适龄儿童少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海淀区户籍对待
海淀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提供本市户籍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
▽在海淀区实际居住,拟就读海淀区普通中小升初校的外国学生
根据市教委《关于外国学生就读北京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升初、中等职业学校的意见》有关精神安排入学。
东城区
想要在东城区升入初中,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东城区小升初六级应届毕业生,也就是说要有东城学籍;
2、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具有房屋产权证,并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的本市非东城区小升初六级应届毕业生;
3、实际居住地在东城区,户口在北京市其他区的非东城区小升初毕业生;
(2、3说的是跨区回东城小升初的学生)
4、对持有东城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少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参加非本市户籍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在东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入学材料审核申请。
西城区
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西城区小升初六级应届毕业生;
2、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并具有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的本市非西城区小升初六级应届毕业生;
3、实际居住在西城区,并具有西城区户籍的非本市小升初六级应届毕业生。
(2、3既符合跨区回西城初中入学的学生)
朝阳区
申请在朝阳小升初,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朝阳学籍,包括非京籍有朝阳学籍的学生;
2、学籍不在朝阳区,但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升初教育的学生;
3、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工作或者居住,且持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在朝阳区中小升初就读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升初教育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登记入学。
4、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期限内)、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在朝阳区(凭适龄儿童少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升初教育的学生按本市户籍对待。
丰台区
想在丰台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小升初教育的本市户籍本区小升初毕业生;
2、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非丰台区小升初六级应届毕业生;
3、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期限内)、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按本市户籍对待;
4、具有丰台学籍的非京籍学生想在丰台读初中,仍需要审核社保等相关材料;
5、没有丰台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
石景山区
想要在石景山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升初毕业生;
2.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具有石景山区户籍的小升初毕业生;
3.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实际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本市户籍小升初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4.具有石景山区学籍且通过小升初审核升学资格的非本市户籍小升初毕业生;
5.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
通州区
申请在通州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通州户籍或监护人房产在通州区的小升初毕业生;
2、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学生;
3、有通州学籍的非京籍学生,在城区、永顺镇、梨园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小升初毕业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在其他乡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小升初毕业的,到我区初中联系就读。
4、非京籍没有通州学籍的学生按照按照《2020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取得在京就读证明。
大兴区
想在大兴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兴区户籍学生;
2、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其父母一方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卡、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按本市户籍对待;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办理四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小升初。属于镇属入学范围的由各镇负责解决;属于直属地区范围的,区教委根据各校可提供学位情况和本人相关条件情况。
其中大兴开发区小升初入学条件为(满足其一即可):
1、开发区小升初六级应届毕业生;
2、在开发区实际居住,申请回开发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监护人在开发区购房或租住公租房的小升初六级应届毕业生;
(2)户籍在开发区的小升初六级应届毕业生。
昌平区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小升初教育的学生昌平户籍学生。
2、持有区教委出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政府外事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按本市户籍对待。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并工作,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申请《在京就读证明》。之后办理四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就读。
顺义区
已完成小升初教育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具有顺义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顺义区完成小升初教育;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持有顺义区房产证明。
4、按京籍对待学生:原北京下乡青子女、台胞子女、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随军子女、华侨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等。
5、非京籍但在顺义区小升初完成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
6、非顺义区学籍、户籍的学生,但已办理四证,持有在京就读证明,可以在顺义区读初中。
房山区
1、完成小升初教育的学生,需凭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就近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按京籍对待学生;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者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办理四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就读初中。
怀柔区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升初六级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区升入初中,也可以申请回户籍所在区或随其父母迁入新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
2、在怀柔区各小升初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升初六级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符合入学条件的也可在本区就读,城区确有住房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按住房片区以登记入学方式到城区中学就读。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怀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在怀柔区务工就业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以下统称四证)。
4、按京籍对待学生
门头沟区
已完成小升初教育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具有本市户籍且在门头沟区完成小升初教育的学生;
2、已经办理回门头沟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本市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升初教育的学生,
3、按京籍对待学生;
4、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且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进行四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学。
平谷区
已完成小升初教育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小升初毕业生;
2、按京籍对待学生;
3、在平谷区就读的非京籍小升初应届毕业生;
4、已办理四证,并审核通过的非京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