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各幼儿园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控措施,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订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同时将安全工作每个岗位的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建立起覆盖幼儿园各工作环节的责任体系。强化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坚持正常的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制度,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并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着力抓好安全隐患整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师德师风教育,坚决杜绝教职工伤害幼儿的事件发生。
三是持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严格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指导、督促幼儿园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实现门房、食堂、活动室、户外活动场所、应急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配齐配强门卫、保安,加强门卫值班保卫工作,切实增强安全防范基础能力。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举办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幼儿围绕消防安全、紧急逃生避险等开展疏散演练等活动。
四是切实加强民办园所监管。组织协调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等部门,依法依规定期开展无证办园清理整顿和民办幼儿园安全专项检查。对办学条件差、饮食卫生和消防等安全隐患多的限期整改,整改期内应暂停招生。建立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年检结果公示制度,将具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名单和年检等次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要求,将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园长和教职工、每一个班级、每一个部门。对因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措施不力、工作不实而出现师生伤害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