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8〕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我区2018年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可招收特长生学校
1.体育类:北京奥林匹克教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2.艺术类:北京市中小升初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
3.科技类:北京市中小升初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
二、招生范围
具有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资格的学校面向本区进行招生,招生项目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项目倾斜。
三、招生计划
详见《石景山区2018年初中入学特长生招生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工作流程
一)报名工作
1.2018年5月12日9:00-16:00、5月13日9:00-16:00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小升初毕业年级学生持初中入学登记卡到招收特长生学校报名,并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初测。学生可以到多所学校参加测试,但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志愿。
2.招生学校按照公布时间接待学生及家长,组织参加测试学生进行初测。
3.招生学校依据特长生招生计划及初测情况,经过学校、学生双向选择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协助学生打印《石景山区2018年初中入学特长生报名表》。
二)区级统测
5月19日,初测合格并经初中学校填报志愿的学生携带《石景山区2018年初中入学特长生报名表》及初中入学登记卡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测试。(参加统测学生测试当日请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测试地点)
1.测试时间、地点
1)艺术类
时间:2018年5月19日9:00
地点:北京市第九中学高中部田径场
2)体育类
时间:2018年5月19日9:00
地点:北京市第九中学高中部田径场
3)科技类
时间:2018年5月19日9:00
地点:北京市第九中学高中部田径场
2.测试组织
区教委依据《小升初升初中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测试标准》(附件2),统一聘请评委,对特长生评定成绩,按照成绩评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第。
三)录取工作
学校只能录取统测合格的学生,统测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5月23日,特长生录取结果信息在石景山区教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区教委成立特长生招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区教委主任
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区教委副主任
成 员:区教委体育美育科、办学管理科、
区教育考试中心、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各学校要严格遵守特长生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严禁在特长生测试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报名和入学的依据。
三)各考点学校要成立学校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学校测试工作方案及安全预案。特长生测试期间,区教委将派出巡视组,对测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各考点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当天的测试活动,根据测试项目提供测试场地、音响设备、纸张和墨汁、桌椅等,并全程录像。磁带、光盘、乐器等所需用品由参加测试学生自备。
五)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学生,一律不得以特长生资格录取。
为保证测试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区教委设立举报电话:68874549(区教委体美科),68862541(教育服务大厅)。
附件:
1.石景山区2018年初中入学特长生招生计划一览表
2.小升初升初中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测试标准
一、艺术
一)测试原则
对学生的艺术素养、专业知识与技能、团队配合与协作等方面进行客观的评价。
二)测试内容
1.器乐
具有规范的演奏技巧,熟练的识谱和视奏能力,能完整地演奏作品,具备较好的音乐表现力。
测试内容:演奏一首自选作品(限3分钟内);不少于两个调的音阶和琶音;4至6个乐句的视奏;单音、音程和和弦的模唱。
2.舞蹈
具有符合舞蹈要求的身体条件,较好的柔韧性,较强的肌肉控制力、乐感和舞蹈表现力。
测试内容:一个自选剧目或片段表演(限3分钟内);体形体态;柔韧性及基本功;即兴表演。
3.声乐
具有较好的声音条件和演唱技巧,熟练的识谱和视唱能力,较好的音乐表现力。
测试内容: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音乐基础知识;视唱练耳。
4.绘画
具有较好的构图能力,创意思想以及绘画、造型能力。
测试内容:完成一幅命题绘画创作、一幅素描头像、几何形体、色彩静物。(可只选择一项考查内容,每项考查时间在90分钟以内)。
5.书法(含软硬笔)
具有较好的书写能力,字体不限,书写造型准确,章法布局合理,风格统一,题款位置、大小与正文协调。
测试内容:完成一幅创作作品(60分钟以内)。
6.戏曲
具有较好的声音条件和演唱念白技巧,行当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基本技能,较好的舞台表现力。
测试内容:自选剧目片段、唱念做打的综合测试。
二、科技
一)测试原则
从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精神、科学价值观、科学知识和方法、科技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
二)测试内容
考查学生综合性的科学态度、科学知识和方法、科学实践能力。重点关注学生在参与科技活动、科技研究等过程中,对科学态度的理解和行为表现,以上所占比重不少于考查内容总量的60%。
考查科技项目时,要根据项目的特点,通过动手操作、成果答辩、问卷测评等多种形式,针对学生承担特色项目相关的科技知识和方法,科技实践能力进行具体的测评。此部分所占比重不多于考查内容总量的40%。
三、体育
对考生的身体素质和专项能力进行测试,测试满分100分,考生达6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
一)身体素质测试
50米跑(20分)、立定跳远(20分)。
二)专项测试
1.测验项目(满分40分,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项)
项目:200米;800米(女子);1000米(男子);跳远;跳高;垒球(178克—198.4克);铁饼(1公斤);铅球(3公斤)。
2.身体形态(满分20分)
根据项目特点,结合考生测试过程中技术动作和身体形态进行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