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1、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全面实行平行志愿。
不论深圳户籍还是非深圳户籍,无论公办志愿还是民办志愿,均采取平行志愿的办法。具体如下:当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依此类推。
2、全区范围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从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未实施此项制度之前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会受到影响。
3、全区小升初均按照计划、志愿、积分排队录取。
全区所有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4、在部分紧张片区实行优享学区办法。
(1)基本概念:参照其他区学位紧张片区做法,在现有部分共享学区范围内,根据适龄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学校再划定一个优享学区。
(2)优享办法:家长可选择共享学区内任意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若第一志愿选择对应的优享学校,还可额外获得一定优享加分,加分分值依实际情况确定。
(3)积分规则:入学积分=基础分+加分。其中,加分=居住加分(深户)或社保加分(非深户)+计生加分+优享加分(只适用于第一志愿),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