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第七小升初服务片
1. 柏林山水(阳光街388号院)、保利花园(阳光街385、387、390号院)、新南路42号、银河湾(阳光街389号院)、花园路15和16号院(阳光家园)、391号院(阳光苑)、新东路305号院。上述区域密云城区户籍有房和无房的适龄儿童;外镇、外区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有房和无房的适龄儿童;非本市户籍有房的适龄儿童,属北京市密云区第七小升初服务范围。
2. 行宫小区、行宫东区、矿山公司和云湖公司家属楼、环新路2号楼、环新北路8号楼、宾阳里小区、宾阳北里小区、环新北路12乙号楼、吉祥家园小区以及檀西路111、119、125、131号楼。上述区域外镇、外区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无房的适龄儿童,属北京市密云区第七小升初服务范围。
划片原则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儿童户籍性质、住房性质、居住年限、学校招生计划等因素,划定城区小升初及周边乡镇小升初服务片。
户籍性质:分为密云城区户籍、本区外镇户籍(指密云区农村乡镇户籍)、本市外区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
住房性质:分为有自有住房(以下简称“有房”)、无自有住房(以下简称“无房”)两种情况。
自有住房:适龄儿童父母有密云城区的房屋产权证、机打税票(需提供网签合同及入住证明等相关材料)、拆迁协议等正式住房手续。
无自有住房:适龄儿童父母提供“自有住房”之外的在密云城区的住房手续。
审 核
审核时间:2018年6月16日至2018年6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审核地点:密云城区各小升初及为密云城区一年级新生入学提供学位的周边乡镇(指穆家峪镇、溪翁庄镇、河南寨镇、巨各庄镇、十里堡镇、西田各庄镇)的小升初。
审核要求:适龄儿童家长带上孩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2018年密云城区入学儿童初审表(二联)参加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在密就读证明”、“五证”网上确认证明。
适龄儿童家长依据区教委划定的小升初服务片,结合各自初审时提供的户籍性质、住房性质材料,按要求到相应小升初进行审核。未按时审核的,将影响孩子入学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