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由教研室提供笔试试题,一、二年级语文、数学,三~六年级英语学科的面试试题,由学校根据《综合学习与评估》提供的样卷自主选用或重组后使用。其余学科的考查试题由学校自行命题。
2、各学科的面试比例按慈教普〔2014〕311号文件执行,即:
(1)一、二年级语文面试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50%;
(2)一、二年级数学面试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20%;
(3)三、四年级英语面试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30%,五、六年级英语面试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20%。
3、笔试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