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不符合地段生条件的番禺区户籍小升初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居住地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2、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在我区公办小升初毕业的非番禺区户籍学生,确需要在我区升学的,由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本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3、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以当年公布为准,若有新公办初中学校开办,则新开办学校区域内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有可能作相应的调整。
4、各校招生人数中包含预留解决将户口迁至该招生范围且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学生的学位,预留学位数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