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区(返穗)生
跨区生是指具有户籍在白云区,在本市其他区(县级市)小升初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升初毕业生。
返穗生是指户籍在白云区,在本市以外地区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升初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白云区户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居民户口簿及有关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若学生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区房管局认可,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2.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返区(穗)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返区升学手续。
三、需出具的材料
1.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回执)。
3.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4.跨区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升初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和全国中小升初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学生学籍卡片,加盖学校公章。
返穗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升初登陆全国中小升初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学生学籍卡片,加盖学校公章。
5.学生本人两张小一寸的红底照片。
四、升学方式
获批准的跨区生(返穗生)生由各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五、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广州市统一只有一天办理)。
办理地点:白云区白云大道南383号白云区教育*局一楼政务大厅。
咨询电话:8636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