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深不可测的“龙虾门”真相,任何人都不能因为“事”小而大意,尤其是政府。唯有高度重视,积极处置“龙虾门”,并采取紧急行动,既防患于未然,又避免造成社会恐慌。这首要的一条是,政府应从防控入手将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统一发布信息,统一实施行动,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南京人喜啖龙虾是出了名的。然而谁曾想到,曾经名动天下的“虾都”南京,竟有魅影漂浮——中旬以来,快报对“龙虾门”进行了连续报道。7月、8月,南京因为食用龙虾,导致出现“横纹肌溶解”疾病的患者已经突破30人,严重到需要住院的占到一半以上,最严重的病人,甚至进到重症监护室,并且下发了病危通知书。
“龙虾门”并非孤例,甚至有蔓延的迹象。潇湘晨报报道说,益阳市南县有市民因同样的原因患上同样的病。这样的病例,在多个地方也时有耳闻。
这样的群体性发病情况,应该是敲响了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的警钟。
有必要温习一下“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显然,由于范围还没有达到“严重”的态势,“龙虾门”符合“准公共卫生事件”的部分条件。然而,“龙虾门”如果处置不力,会不会蔓延成真正的“事件”,谁能轻下概念?
风起于青萍之末。30人被“龙虾门”放倒,或许这就是一个警示的信号。这不能不让我们回忆起1988年因食用不洁毛蚶导致甲肝大暴发的事件。1987年的最后两天,上海市部分医院的肠道门诊中细菌性痢疾病人突然增加。流行病学检测发现,80%以上的患者发病前三天均食用过毛蚶,即一种生活在浅海中的食用贝类。
4天后,上海市全面禁止销售毛蚶,毛蚶引发的痢疾患者随之减少,不料,半个月后,卫生部门监测到甲型肝炎病例陡增,高峰时达到每天1万例。卫生部门在排除饮水污染的可能性后,从毛蚶中分离出甲肝病毒,同时发现88%的发病者明确自己吃过毛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