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武汉市百万中小学生将迎来新学年。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了该市2010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见附表)。与春季开学相比,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均保持不变。
今年秋季开学,全市小学生和初中生交费时,将统一免除杂费。其中,读中心城区的公办小学和初中,学生只需交纳课本费(中心城区小学一至二年级每生每学期50元、小学三至六年级7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35元),和作业本费(中心城区小学每生每学期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5元)。这样,中心城区中小学生(除住读生、在校就餐的学生外)每生每学期需要交纳的费用最多为170元。
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等3个乡的公办初中、小学的学生,将免缴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学校(如聋校、盲校等)就读的公办初中、小学的学生,将免缴杂费、课本费,只需缴纳作业本费。
按规定,初中、小学取消借读费收费项目,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即“流动花朵”)在公办初中、小学就读,与武汉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武汉市教育局称,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费,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对违规乱收费的,除责令学校全额退款外,还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秋季开学交费时,家长若发现有乱收费等问题,可拨打本报“教育热线”(027—88567561)、武汉市教育局(027-65608550)、武汉市物价局(12358)等电话反映,也可发邮件至guohuiq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