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郑州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学生须知及答题卡注意事项
学生须知
1、参评学生凭《评价通知单》参加评价
2、参评学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评价通知单》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
3、参评学生进入评价室,携带必要的文具(2B铅笔、0.5毫米黑色中性笔、橡皮、铅笔刀、直尺)进入评价室。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尺、计算器等物品
4、只能在评价材料上和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评价通知单》号,不得在评价材料上作其它标记。
5、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评价
6、参评学生在评价过程中只能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进行主观评价材料答题,2B铅笔填涂客观评价材料
7、答案须写在答题卡上相应的答题区内,超出答题区域部分所写答案一律无效。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在评级材料上答题无效。参评学生不得自己编制题号。
8、开评15分钟后不得进入评价室。评价结束前不得离开离价室。
9、遇到有关评价材料字迹不清、页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参评学生要先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可提问。
10、评价终了信号发出后,参评学生要立即停止评价,将答题卡,评价材料,草稿纸按要求顺序摆放在桌子上,起立。待评价员收取答题卡,评价材料,草稿纸,并清点无误后,方可按照评价员的要求依次退出评价室,不准带走评价材料,答题卡和草稿纸。并按照评价员的要求依次退出评价室,不准带走评价材料、答题卡和草稿纸。
答题卡注意事项
1、回答选择性评价材料时,学生要用2B铅笔将所选项的字母用粗横线覆盖。
2、漏涂、错涂以及使用其它符号(如)将影响评价结果。如需涂改,必须用橡皮擦净后再重涂。
3、答题卡必须保持干净,平整,以便顺利通过阅卷机。
4、需要书写的答案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要把答案写在规定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