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生依据和原则
第一条 依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8〕10号)及《2018年河东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东教发〔2018〕12号)的文件精神,特制订2018年华英中学小升初章程。
第二条 华英中学以 公开程序、综合评价、公正选拔、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科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讨论并确定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研究并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安排并监管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
第四条 学校成立以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第六条 招生对象
具有河东区学籍的2018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第七条 招生计划
2018年计划招收275 人。
第四章 学费
第八条 根据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发改委的有关规定,学费为:人民币8000元∕年(个人缴纳6550元∕年,国家补贴1450元∕年;不含教材费及其它费用)。
第五章 报名
第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具有河东区小学六年级学籍,参加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期末统一的文化科学素质考核,五、六年级四个学期思想品德素质评价等级期末总评为良好及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报考我校的资格。
第十条 小学毕业生应遵从自愿报名的原则,在小学学籍校填写民办中学报名表,并提供3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1.5寸同底照片(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毕业学校、姓名及报名号)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学生素质成绩、面谈成绩相加,计为考生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遇录取最低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按照先比素质成绩再比面谈成绩的原则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 素质成绩70分
素质成绩包括三部分,即学生文化科学素质、思想品德素质、《天津市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中学生五、六年级期间获得三好生称号的情况。三个部分的量化分数之和称为素质成绩。文化科学素质的量化方法为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质量检测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1/6 。各科成绩为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文化科学素质量化最高为50分。
小学五、六年级每个学期思想品德素质评价期末总评为优秀等级,量化为18分;良等级,量化为16分。思想品德素质评价量化分数为五、六年级四个学期思想品德素质评价期末等级量化分数的平均分。
根据《天津市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中五、六年级期间获得的三好生称号情况,量化学生三好生成绩。市级三好生量化分数为2分/年,区级三好生量化分数为1分/年,校级三好生量化分数为0.5分/年。此项量化分数最高为2分。
第十三条 面谈成绩30分
根据素质成绩排序,按照面谈人数与招生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谈学生名单,并发放面谈准考证。
面谈采用人机对话及行为考察形式。人机对话部分量化分数为25分,内容包括小学学科基本素养、生活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等。行为考察部分量化为5分,内容包括尊重老师,有礼貌,讲究卫生,穿戴整洁,态度自然大方。
第十四条 被录取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学费,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华英中学对该招生简章有最终解释权。
天津市华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