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深圳市龙岗区2018年学位申请指南(初中一年级)》精神,今年初一在龙岗区基础教育科网上报名系统第一志愿申报了龙岭初级中学的学生家长,请务必于2018年5月14日17日到我校递交入学资料。现就递交入学资料事项公告如下: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需递交材料:
1、儿童出生证原件。
2、儿童及其父母三方户口本原件。如儿童和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则还需提供儿童所在户口本的首页。如儿童户口在集体户口本上,则需提供该集体户口本加盖单位印章的首页复印件。
3、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属于特殊住房类,需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居住证明原件)。
4、计生类独生子女项加分的家庭,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需递交材料:
1、儿童出生证原件。
2、儿童及其父母三方户口本原件。如儿童和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则还需提供儿童所在户口本的首页。如儿童户口在集体户口本上,则需提供该集体户口本加盖单位印章的首页复印件。
3、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属于特殊住房类,需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居住证明原件)。
4、儿童父母(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原件。
5、儿童父母(一方)的深圳社保证明(社保卡)原件。
6、计生类独生子女项加分的家庭,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儿童,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为了更合理地开展入学材料递交工作,请需来我校递交入学材料的家长,于5月1213日到龙岭初级中学门卫室领取流水号,然后按照以下安排依时到我校进行入学资料递交。工作人员当场叫号3次,过号不到者,将放至该半天时段下一轮依次叫号办理;若该半天时段家长没有按时来校办理,则需重新取号办理。
5月14日上午办理190号 下午办理91180号
5月15日上午办理181290号 下午办理291400号
5月16日上午办理401510号 下午办理511620号
5月17日上午办理621730号 下午办理730之后号数
*每天办理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点:龙岭初级中学一楼招生咨询处。请家长们按上述安排,在相应的时间来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