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寒假上海市虹口区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通知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虹教【2013】82号)文件要求,2018年寒假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适用对象
1.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本区的。
2.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本区的。
3.学生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在外省市或境外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需回本区就读的。
5.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6.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7.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组迁移的。
【注意事项】
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申请材料
1.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原就读小学提供的《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