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丰泽、鲤城公办中学,仍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免试、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现将2017年泉州鲤城丰泽小升初划片范围公布如下:
【丰泽】
各户籍地各有归属学校
今年丰泽区初中招生,仍实行免试、就近对口升学或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各中学共招生4300人。
各户籍地小升初毕业生,各自招收归属对口学校如下:
城东中学:户籍关系在城东街道、华大街道(华侨大学教职工子女除外)。
北峰中学:户籍关系在北峰街道及清源街道的环山社区、田边社区、城口社区、西宝社区。
东海中学:户籍关系在东海街道(云谷、云山、大坪社区除外)。
华大附中:华侨大学教职工的子女。
泉州九中:户籍关系于2017年3月1日前迁入丰泽街道和泉秀街道所辖社区。
泉州十中:户籍关系在东湖街道,清源街道的普明社区、后茂社区、环清社区、清源社区,东海街道的云谷社区、大坪社区、云山社区的小升初毕业生和户籍关系于2017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迁入丰泽街道和泉秀街道所辖社区。
北师大泉州附中(民办)和东海中学(公办):户籍关系属于东海街道原云山村。
泉州五中(桂坛校区):面向丰泽区的东湖、丰泽(含新增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升初)、泉秀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升初招收100名毕业生(具有户籍或学籍)。
泉州一中(东海校区):学籍在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泉州师院附属丰泽小升初、临海小升初、渚江小升初、东海湾实验学校等4所学籍满2年,并实际就读2年以上的小升初毕业生。
9校学生想报泉州五中志愿只能填五中
据了解,户籍在丰泽、就读鲤城的小升初毕业生,如已参加鲤城的电脑派位,将不再安排在丰泽区初中就读。9所区属小升初毕业生,如想报名参加泉州五中招生电脑派位,需填写“2017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志愿栏只能填写五中,填写其他市直及鲤城区属中学,志愿无效),由各小升初初审,汇总后6月15日前送丰泽区招生办。
这9所小升初分别是: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升初、丰泽区实验小升初、丰泽区第二实小、丰泽区第一中心小升初、丰泽区湖心实验小升初、丰泽区第二中心小升初、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升初、沉洲小升初、丰泽区第三实小。
外来务工子女可到东海中学等3所中学登记
非丰泽户籍但在丰泽经商的外来务工子女,如想就读丰泽区公办中学,可于7月19日~20日携带丰泽区辖区的二证(暂住证或居住证须于2016年9月1日前、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须2016年9月1日前)分别到区属公办中学泉州十中、东海中学、北峰中学登记、核实、录取;确实因容量问题接收不了的,上报丰泽区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
不在东湖、丰泽、泉秀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小升初就读,但具有这3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小升初毕业生,如要求参加泉州五中招生电脑派位的,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到丰泽区招生办登记、审核,领取“2017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到所在就读毕业小升初盖章后,于6月15日前交丰泽区招生办。
【鲤城】
各小升初对应的南北片区初中划定
按就近原则,鲤城老城区将各中小升初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各小升初毕业生填报本片区内所属公办中学的升学志愿,实行电脑派位升学。
南片区:泉州三中、泉州五中(桂坛校区)、泉州七中(金山校区)等3所中学,招收泉州市实验小升初、泉州师院附属小升初、泉州市晋光小升初、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升初、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升初、泉州市立成小升初、泉州市鲤城区实验小升初、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升初、泉州市新隅小升初、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升初等10所小升初的毕业生。
北片区:泉州一中(学府校区)、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桂坛校区)、泉州六中等4所中学,招收泉州市实验小升初、泉州师院附属小升初、泉州市晋光小升初、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升初、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升初、泉州市新村小升初、泉州市昇文小升初、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升初、泉州外国语中学鲤城附属小升初等9所小升初的毕业生。
学籍关系在浮桥、江南、金龙、常泰四个街道办事处的小升初毕业生,以及户籍关系在以上四个街道办事处但不在辖区内小升初就读的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凡因居住地或户籍变迁,要求跨片区填报志愿的学生,应在6月12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17年鲤城区初中新生申请跨片区派位登记表》报送鲤城区招考中心审核后,符合就近入学原则的,经批准,方可改变片区填报志愿参加派位。
跨区招生
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户籍、学籍关系在开元、鲤中、海滨、临江等4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小升初毕业生继续实行“先派位提供公办中学学位后由民办初中招生”的办法。电脑派位后,愿意选择就读民办初中的小升初毕业生可以填写《放弃公办中学学位申请表》,在7月20日向区招考中心提出放弃公办中学的学位。
公、民办中学跨鲤城区招生,必须经鲤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泉州市教育局批准,并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学校不得实行分立、合并或以其他形式变相联合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