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荔湾区小升初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广州市荔湾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余体育锻炼和学校艺术团队建设,形成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个性发展。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2016年广州市初中高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教体卫艺〔2016〕33号)精神,结合荔湾区实际,现制定《2016年荔湾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学校
荔湾区辖内2013~2015年度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13~2015年度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及荔湾区体育、艺术项目重点学校。
二、招生范围
(一)各招生学校原则上在本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二)因市重点扶持项目组队需要,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特长生,广州市第四中学面向全市招收民乐特长生。
三、报考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和具有我区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2.经区教育局审批,已取得我区本市返区生资格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体育特长生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体育比赛前六名(含集体项目)。
2.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获荔湾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小学生体育比赛各项目前三名(含集体项目)。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4.获得广州市青科教协科技体育专委(含以上)举办的体育军事类(无线电测向、车模、海模、航模)市比赛前六名或区级比赛前三名(含集体项目)。
(三)艺术特长生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
2.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类比赛中,获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区三元杯、培英杯、香凝杯等专项冠名比赛获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3.参加中国小儿戏曲小梅花获得银奖以上,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广东省戏剧家协会主办的广东省小儿戏曲小梅花荟萃获得银奖以上,其他大型国际比赛获银奖以上的获奖队员。参加国家、省市文化部门组织的粤剧等传统艺术比赛获奖者。
4.体育舞蹈学生报考舞蹈特长生项目获奖证书参照体育特长生并需要获得省级赛事个人前6名以上。
5.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团员,须入团满一年以上,并代表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参加各种正式交流演出,能够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
同时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只能申报其中一项。
四、招生项目与人数
各学校未招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指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后,按照本地区的学位分配办法处理。
五、招生考核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招收特长生的中学,要制定本校特长生工作安排,并通过学校网站对外公布。
2.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可向所在毕业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毕业小学进行资格初审。
3.各小学应成立由校长、教导主任及有关项目专业教师组成的特长生报名资格认定小组,向毕业学生和家长传达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照特长生报考资格,严格审核学生的报名资料,不得随意审批或弄虚作假。学校应在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上盖与原件相符字样(经办人要签名),特长生初审名单要在校内进行公示。
4.初审认定后,由小学在小升中系统上录入有关报名学生信息,并打印《2016年广州市荔湾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必须确保一人一表,不得多发),填写等级成绩并加具推荐意见(盖校章认定),交给初审通过的学生。
5.小学毕业生携带报名表、获奖证书和毕业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9日到报考中学(第一意向学校)报名。各招生中学要在报名时间内,安排专职人员接受考生报名和进行资格复核。对复审通过的学生,同时发放特长生专项考核通知书,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准考证参加区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专项考核。
6.各招生中学对考生获奖资格认定要严格把关,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在小升中系统上进行录入登记,并于5月11日将已审核的报名表、特长生资格认定资料复印件、报名名册汇总表(按体育、艺术等类别分类汇总排列),并一人一个信封装订(每个信封面必须统一填写学生报名号、姓名、毕业小学、报考学校、报考特长类别、测试项目等资料),统一报至局体卫艺科汇总。
7.5月13日,由小学在小升中系统为中学复核通过的特长考生打印准考证,粘贴考生近期免冠照片,加盖学校公章,发放给考生。
8.各考生携带考核通知书和准考证,参加区的统一考核。
(二)统一考核与认定。
1.区特长生统一专项考核时间为5月17-20日,请各招收特长生的中学派人在考核现场参与招生考核工作(具体见各个项目考核时间安排)。
2.区特长生统一专项考核结束后,各招生中学在认真审议考核成绩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招生名单、未招满特长生人数情况和在升中系统录入拟录取名单,于5月25日上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学校公章)报局体卫艺科。
3.5月26-27日,由局体卫艺科对各学校未招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指标提出统筹分配方案和对初步录入的学生进行最终资格审核。
4.5月27日下午,区特长生招生考核领导小组集中审批各校特长生招生名单。
5.经审定,初步录取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名单应分别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公示一周。
6.公示确认后,已被公示录取的特长生,于6月8日下午到招收中学确认特长生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由中学负责在小升中系统中确认录取名单。
7.确认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升入对口的中学。
六、考核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艺术类特长生
(注:除钢琴、画纸外,请参加考核的学生自带服装、音带、乐器和书画等工具)
(二)体育类特长生
注:1.报名网上录入特长项目包括划船,击剑,毽球,举重,篮球,排球,乒乓球,蹼泳,棋类,柔道,武术,射击,摔跤,水球,跆拳道,田径,跳水,游泳,羽毛球,足球,艺术体操,健美操,无线电测向,管乐,管弦乐,美术,民乐,木管,声乐,书法,舞蹈,粤剧(选择的项目必须对应报考的中学);如选择田径或游泳,则必须在测试项目中填写测试的其中一个项目(100m,100m栏,200m,400m,800m,铅球,三级跳远,跳高,跳远或50m自由泳,50m蝶泳,50m仰泳,50m蛙泳)。
2.请各项目考生根据考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核地点报到检录。
七、组织领导
(一)由区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监察审计科、中学教育科、小学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和区体育局业务科等部门组成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考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核工作的领导。
(二)各小学和招收特长生的中学,分别成立小学升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认真按照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条件和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宣传摸查、资格初审、复核、专项考核和招收审核等组织工作。
八、工作职责
(一)各小学负责对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宣传、资格初审和推荐工作。
(二)各招收特长生中学负责接受特长生的报名、资格复审和协助组织特长生的专项考核工作。
(三)区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对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考核的组织和复审工作。
(四)区招考办负责特长生的网上报名、资格复审、公示、录入工作。
(五)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特长生招生的监察。
九、工作要求
(一)各招收体长生的中学必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相关成员、联系电话和各项目特长生计划招生人数等),于4月29日前上报我局体卫艺科备案,并根据招生日程安排派员依时参加由区统一组织的专项考核工作。
(二)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者要追究责任,确保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质量。
(三)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学校,不得自行进行文化类学科测试。
(四)特长生招生录取实行公示制度,需分别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小学公示一周,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
(五)各招收特长生的中学应完善特长生的培养机制,探索校本特色课程、选修课程,提高特长生的培养水平,带动校园体艺氛围,推动体育艺术科技2+1+1项目的实施,促进素质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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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荔湾区初中特长生招生日程安排
2.2016年广州市荔湾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
备注:
1.此表每生一式一份。
2.体育、艺术每生可填报2个报考意向。
3.获得多个奖项的学生,只需填写最高的2个奖项即可。
4.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复印件附在表后。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必须与填报的特长类别、特长项目相符合。
5.初中特长生一经提前录取,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办外国语学校报名资格和电脑派位生资格。
6.此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