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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2016年小升初招生政策出炉

2016-05-25 14:04:07     标签:小升初资讯

2016年重庆两江新区小升初招生政策出炉啦,详情请看下文重庆两江新区2016小升初招生政策原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就学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渝教基发〔2016〕22号)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两江新区(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坚持稳中求进,不断完善招生制度,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平稳有序的总体思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达到100%。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加强招生预判,确保入学公平公开公正,确保学校招生平稳有序,实现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平安招生工作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的规定,组织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就近申请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四)规范公平原则。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与乱收费;民办中小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要求收费。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监督制度,公开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方案等,实行阳光招生。

(五)平稳有序原则。按照大稳定,小调整要求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风险预判和防范,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招生方法

(一)区内户籍学生入学。

1.区内户籍学生入学坚持以户籍为基础的三对口政策。不符合三对口的区内户籍学生,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局结合其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禁止以房择校。学位紧缺学校(星光学校小学本部、金山小学本部)招生服务区域内有以下情况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紧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以所购二手房为条件申请入学,该住房原住户现仍有子女在该校就读的。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取得房屋产权证及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未满1年的(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的8月31日为界)。

(3)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购房屋非完全产权的(即房屋产权不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

2.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薄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2)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3)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并交复印件1份,就读初中的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并交复印件1份。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新区实际,为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稳定地接受义务教育,其合法监护人原则上在两江新区内应有稳定的职业和固定的居所,申请入学以定点接收学校为基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向定点接收学校申请就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父母或监护人的从业证明材料。与辖区用工企业签订的用工合同;辖区工商部门签发的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其他从业证明材料。

(2)辖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以及在辖区内购置的房产证明或在辖区内承租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务工单位出具的在职工宿舍居住的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4)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异地就读的证明材料。

(5)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的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四)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区教育局根据民办学校核定备案的办学规模与学校合理安排下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经区教育局审定备案后可于4月15日开始报名工作,但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应与公办学校同步(即6月20日开始报名审核工作)。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可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五)其他学生入学。

(1)转非居民子女,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对应招生学校申请入学,对选择货币安置在区内其他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居住的,经其监护人申请,街道核实情况后,在居住地学校学位许可的情况下,由教育局安排入学。

(2)跨区县(自治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程序在务工地定点接收学校申请就读初中。

(3)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4)公租房、配住廉租房人员子女由相应的指定对口接收学校接收入学(申请入学时,应提供相应的承租配租合同、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小学毕业证明),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经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约克郡小区适龄儿童就读小学的,暂按开发企业对业主的公开承诺处理。

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区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在本招生片区内就学的学生和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

五、招生服务区域

(二)初中招生服务区域。

礼嘉中学初中部以白马小学、星光学校礼嘉校区招生范围为基础。

经开育才中学初中招生服务范围以橡树湾小学、鸳鸯小学、翠云小学、花朝小学及金山小学美利山校区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

人和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服务范围以人和实验学校小学部、人和小学、万年路小学、北部新区人民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

竹林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服务范围以竹林实验学校小学部、康庄美地小学、康庄美地第二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

天宫殿学校初中部以天宫学校小学部、童心小学(不含荣鼎国际、大众御湖苑、金城地豪、移动通信四小区)、民心佳园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

星光学校初中部:以星光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范围,以及童心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的荣鼎国际、大众御湖苑、金城地豪、移动通信四小区。

金溪初中:招生服务范围以金渝学校、金山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

(三)2016年新建成小区不直接纳入各中小学招生范围,由开发商提出申请,教育局结合周边已建成学校的学位情况确定对口招生学校或暂定接收学校。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定点学校

根据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分布状况及学校空缺学位情况,2016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定点学校(以下简称定点学校)小学为天宫殿学校、康庄美地一小、康庄美地二小、白马小学、花朝小学、民心佳园小学;初中为人和实验学校、竹林实验学校、天宫殿学校。允许礼嘉中学初中部、金溪初中招收部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缓解定点学校初中招生压力。

2016年两江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67465081、6739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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