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政策择民办校的两种情况
第一类情况:学生和家长自愿放弃公办学校微机派位,确认提前选择民办(子弟)学校的
学生、家长与民办(子弟)学校签订《2016年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承诺书》(以下简称《招生承诺书》,一式三份,初中学校一份,学生家长两份),确定提前预录名单。
报名时间:4月20日26日
第二类情况:学生和家长有意向选择民办(子弟)学校,但需要参加公办学校微机派位后再做最终决定的
对于第二类情况:学生、家长与民办(子弟)学校签订《2016年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意向书》(以下简称《招生意向书》,一式三份,初中学校一份,学生家长两份),确定择校意向名单。
某家长经历:我们4月与湘一青竹湖签订了《招生承诺书》,并交纳了学费和收到了录取通知书。为了参加派位多一种选择,我们没有上交《招生承诺书》到小学。派位结果不理想,我们7月1日到青竹湖去问,被告之由于没有上交《招生承诺书》,现在学校没有学位了,录取也就无效了。本想多一种选择,结果失去了选择。找到长沙市教育局,他们也认为湘一应该接收的,但同时又说我们要上交承诺书,教育局也是政策解释前后矛盾,坑了我们这些家长了,现在怎么办,只能去差的公办学校了,坑了孩子了!!!
某局的解释:问与民办(子弟)学校签订《招生承诺书》后,还可以参加微机派位吗?
答:可以。
所谓承诺书是学校对学生的招生承诺。学生是否参加微机派位,应当以家长(学生)的意愿为根据。家长(学生)可以通过是否向小学递交《承诺书》来表明最终意愿。任何学校都无权强制家长(学生)签订放弃微机派位的承诺。如果想参加微机派位,即使签订了《承诺书》,只要没有向毕业小学递交承诺书,市教育局均会给予该学生微机派位的机会。微机派位后,家长(学生)可以再在公办和民办(子弟)学校间做出选择。参加微机派位不会影响民办(子弟)学校的招生承诺兑现。
但是,如果是自己确认不参加微机派位,可以向毕业小学递交《招生承诺书》,就不需要参加微机派位了。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情况,我认为有两点:
第一:某局置顶的政策模棱两可,只是单纯的把这个政策说明了,但是并没有详细阐述这个政策具体的操作,没有为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任何预案,从这个家长去找某局要说法,某局含糊其辞的解释可以说明。政策没有说明,如果已经被学校录取了,依然参加了派位之前的录取算不算数。
第二:家长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对名校学位的紧张没有引起重视。青一可以说是长沙民办学校的霸主,连续几年的中考升学率证明了一切,像这样的名校,往往很早学位就已经满了,更别说等到派位结束之后了。下一届的家长如果考上的是湘一、广益这样的学校建议要果断的想清楚要不要去读,没必要做两手准备了。
我觉得如果某局对民办学校的学位没有管控权,要么就将政策制定得更细,将所有可能出现问题做好预案,并明确解决方式。要么就干脆直接取消这个政策,以免家长因为对政策一知半解导致孩子的升学出现问题。也许对我们的孩子对你们来说,只是几万小升初学生中的一个,但是他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唯一的孩子,他的升学问题,是家庭的头等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