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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公办初中2016小升初补录计划

2016-07-04 16:37:32     标签:小升初政策

深圳福田区2016年小升初新生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尽量满足福田区居民的就学需求,部分公办初中学校将开展2016年小升初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初中

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福田户籍学生;

2.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生;

3.符合1+5文件要求的非深圳户籍学生。

二、报名材料:

1.深圳户籍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2.非深户籍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的深圳市居住证,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计生证明材料:2015年起,计生部门不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但非深圳户籍儿童入学,仍需审核计生信息,审核反馈结果共分3类,分别为:第一类符合计生政策;第二类不符合计生政策;第三类系统信息不完善。

其中第一类为审核合格,第二类和第三类为审核不合格,为尽量减少第三类情况的发生,请非深圳户籍儿童的监护人尽快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完善相关计生信息,确保信息审验合格,以免影响入学。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①父母均为非深户籍的,需提供本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

②父母一方为外籍的,可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③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港澳台籍的,免提供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现场报名:7月5、6日(小学、初中),家长到报名学校递交材料;

2、录入信息:7月7日,学校在系统中录入新生信息;

3、材料审验:7月8日-8月28日,教育局将各项材料送相关职能部门审验;

4、新生录取:8月29日审验结束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四、录取原则

1、补报名优先解决福田区户籍儿童入学;

2、剩余学位按照积分高低顺序依次录取,超过补录计划的学生不予录取;

3、请分数较低的家长尽量选择到学位空余较多的学校报名。

五、补录学校及补录计划

表.初中补报名学校及计划

六、注意事项

1、由于各学校招生对象、报名要求及补录计划不同,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报名学校的补录方案、学位空余情况。

2、参加此次补报名而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区教育局将不再进行全区统筹,请各位家长妥善选择报名学校。

3、补报名各项资料只审核一次,请各位家长务必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果证件资料有误不再审核。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接受补报名:

(1)我区已安排学位、未按时到校注册而被取消学位;

(2)已被我市其他区学校录取为新生;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

(4)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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