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16-06-07[文号]:鄂教基〔2016〕8号来源:基教处
各市、州、县教育局:
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确定划片方式。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要积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在目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仍应就近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
二、合理确定片区范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于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学校,要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三、完善划片工作机制。对于新建学校或新建居民小区的划片,以及需要对现行片区进行调整或准备实行多校划片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现代治理理念,完善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划片结果的公信力。各学校招生片区、招生计划等要在学校、社区显著位置公示,要在教育局官网公开发布,并通过当地媒体广泛宣传。
四、严控特殊招生比例。2016年,各县(市、区)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县(市、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地要梳理针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确有必要的,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五、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教育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研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
六、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引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不断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要加大招生透明度,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开始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流程安排,每所小学和初中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省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初中特长生招生信息和录取办法,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期间,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公布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各地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将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使用。既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又要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市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做好学籍注册工作。
从2016年起,停止使用湖北省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统一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各地要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小升初新生信息采集和注册工作。同时,各地要组织学校学籍管理员培训,使其熟悉基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生注册、毕业升级、招生入学等操作。各地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及学籍档案建立工作,要在8月15日至10月31日间完成小升初招生入学和学籍注册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严格管理程序,落实各自责任,做细各项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学籍管理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八、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鄂教办〔2016〕2号)文件要求,把招生入学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整改,并对社会公开承诺。要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小学入学、小升初及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形成招生入学工作体系。
要明确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招生入学各环节有序衔接。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招生全过程监管。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做好招生的宣传解释、信访接待、矛盾化解等工作。要通过设立招生接待办公室、举报电话、邮箱等平台,畅通社会反应问题的渠道。针对突出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各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要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6月15日前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