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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新区2016小升初转学插班申请通知

2016-06-21 13:49:12     标签:小升初政策

深圳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公办学校秋季学期转学插班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发布,详情如下。

各中小学,各位家长:

现将新区2016年秋季转学插班工作的安排通告如下:

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住人口的增加,新区入学需求不断增长,目前大部分公办学校班额已严重超员、扩容困难。

二、个别学校部分年级有部分插班学位(见附表),因住所迁移、工作调动,确实需要转学的,可以按照所在片区申请,按积分高低录取。

三、申请时间及流程。

1.学位公布:5月30日前,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本通告及空余学位情况、咨询电话及转学插班指引张贴于校门显著位置,并为前来咨询的家长提供必要的信息。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6月1日至7日(节假日除外),家长携带相关资料(与2016年新生学位申请要求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到欲转入学校,由学校有关负责人协助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并作初步验核,逾期不受理。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

秋硕小学由于学校建设的原因,资料录入及初审地点设在公明中学家长服务窗口。

3.资质审核:6月9日17日,电子比对申请资料。期间,学校向家长反馈审核情况,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自行咨询有关部门。除审核失误外,其他任何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

4.学位安排及录取:6月21日30日,公共事业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取完毕后,学校在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

5.办理转学:开学后一周内,家长携带报名表及有关资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无插班学位的学校,也要在学校门口通告,公布无空余学位情况、监督电话,接收家长监督。

四、请广大家长认真阅读本公告,咨询请拨打新区公共事业局或各学校招生窗口服务电话。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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