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的小升初政策文件中,北京市针对非京籍少年儿童范围,根据新的情况,对表述作了一定调整,但政策的执行与往年保持一致。按北京户口对待的几类人表述为:
1、持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2、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3、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4、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