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北京市教委发布通知,将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与区县教委、学校的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今后,是否落实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将成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委要指导各中小学校制定出本校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程表;帮助体育场地不足的中小学校,优化课时安排,提高体育场地利用率,积极争取外部体育场地资源。同时,各区县教委将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专项督导和举报、访查制度;成立访查组,不定期对所属地区和学校落实情况进行访查,确保有效实施。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北京市中小学校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