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
为促进本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和第二届中国国际学生信息科技创意大赛的通知》(教电馆〔2012〕147号)要求,市教委决定开展第十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落实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重在过程、重在参与。
二、评选办法:详见《第十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指南》,请登录http://www.bjedu.gov.cn下载。
三、承办单位: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
四、请各区县教委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中小学师生参加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