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小升初家长的福音来了!查字典发布系列文章为大兴区小升初家长答疑解惑。下面是大兴区教委公布的2014年小升初入学条件及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点击查看详情】
【2014年大兴区教委规定的入学条件及方式】
1、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通过乡镇中学对口直升和直属地区电脑派位两种方式免试就近入学。
2、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 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口对待。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 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 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的参加学 龄人口信息采集,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借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区、镇教委协调解决。
4、民办学校、寄宿学校的招生参照本意见执行。文艺、体育、科技特长生入学按区教委有关文件执行。
5、凡属区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6、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任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大兴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