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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教坏孩子(十七)

2011-09-14 16:10:22     标签:小升初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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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学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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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人的信仰中,“知识就是力量”一直是不可动摇的喻世名言。国人甚至还以此为指南,“寻找”到了一条“知识改变命运”的所谓“人生规律”。在对“知识”的理解上,绝大多数国人将它限定在了“书本”上,认为只有用文凭证明了的“书本”上的“知识”才算数,其余的“知识”统统不算数。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在研究了美国的《华尔街日报》后发现,在该报刊登的招聘广告中,只有2%要求应聘人员是硕士,4%要求是学士,其余竟没有学历要求。这与国内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启事中动辄提出“硕士、博士”的要求,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国人的信仰中,“知识就是力量”一直是不可动摇的喻世名言。国人甚至还以此为指南,“寻找”到了一条“知识改变命运”的所谓“人生规律”。著名电影导演张艺谋先生就曾以此为题,拍摄了一部公益影片。应该说,不管是“知识就是力量”,还是“知识改变命运”,在一定意义上说的确都是对的。在今天的中国,国人也的确需要用“知识”这把利刃,割去痛苦了中华民族数百年的“贫穷”这颗毒瘤。

然而,在对“知识”的理解上,绝大多数国人将它限定在了“书本”上,认为只有用文凭证明了的“书本”上的“知识”才算数,其余的“知识”,无论你是从生活中自己摸爬滚打积累出来的,还是从“三人行,必有我师”中感悟出来的,甚至虽然也是从“书本”上得来,但这个“书本”不是“课本”,因而也就无所谓用“文凭”来证明的,统统不算数。

山西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山西文学》主编、著名作家韩石山先生一直希望有机会到大学教书。有一次,他在报上看到某师范大学的一则招聘启事,说急需一位研究现当代文学的专家到该大学执教,要求是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待遇十分优厚。韩先生以为机会到了,便将自己的“人才资料”用特快专递寄给该大学的人事处,生怕稍一耽搁,便会被别人“抢”了这个位置。韩先生的“人才资料”包括:高级编审的证书复印件,数十本国内著名出版社出版的现当代作家的传记和现当代文学研究著作,一份表示免费为该大学筹建现当代文学馆的计划书,一份表示可以不要优厚待遇的申请书等。

然而,左等右等,韩先生却始终没等到通知,非但没等到通知,连录用与否的电话也没接到一个。直到半年以后,他实在等不及了,就给该大学的人事处打电话,一问才知道,他渴望已久的位置被一位刚硕士毕业、年龄仅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抢”去了。对这个结果,韩先生很不服气,但一问之下,人家答复的第一句话就把他的不服气给噎了下去:“本科生一概不考虑!”

按现当代文学研究界对韩先生的公开评价,其学术水平和学术成果早已和博士生导师并肩,在刊出招聘启事的这所大学担任教职简直是小菜一碟,何况他还表示愿意免费为这所大学筹建一所现当代文学馆。可面对韩先生这块从“天上”主动掉下来的“大馅饼”,这所大学却宁愿降格以求硕士生,也不愿将他收入麾下。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现实,除了说明管理者的无知,还能说明什么?但在一些人号称“无知者无畏”的今天,这种现象却比比皆是。

说实在的,如果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那么,受伤害的不仅仅只是真正的人才,更有那些因“惟学历”而招进了大量庸才的单位。这一点,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教育指南

高学历并不代表高能力,关于这一点,恐怕没有人会怀疑。但是,正如这篇文章中所说的,却偏偏有不少用人单位,盲目地以高学历为衡量人才的惟一标准,这就从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加重了人们盲目追求高学历的心态。与美国人偏重能力的做法相比,我们实在是很需要改变的。

实际上,用人单位的盲目,与整个社会的盲目是同步的。试想,如果整个社会不是盲目追求高学历,那么,用人单位也不会那傻,放着真正的人才不要,偏偏去看中象征着文凭的那张薄薄的纸。那么,在这种环境下,作为家长,又需要怎么看待这种现象,然后用来指导自己的孩子呢?

我认为,如果你有足够的能力,支持孩子读大学、硕士、博士,甚至出国留学,那么,你不妨这么做。虽然高学历并不能完全代表高能力,但是,有了高学历也并不一定就是坏事,至少它可以使孩子拥有比较深厚的文化知识功底。但是,在培养孩子的过程中,你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能为了追求高学历而追求高学历,而是要在追求高学历的同时,努力提高孩子各方面的能力,让他所学的知识活起来,真正做到活学活用,学以致用。否则,孩子就会成为一个“活书橱”。

假如你的能力不足以支持孩子读硕士、博士,更不能让孩子出国读书,那么,能支持他读完大学就足够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孩子自己的事情了。如果孩子希望继续攻读学位,那么,他完全可以工读兼顾。尽管这样会苦一些、累一些,但对孩子来说,却也是一个很好的锻炼。事实上,很多孩子就是这样走出来的,而这样的孩子与一直在校园里读书的孩子相比,各方面的能力往往会更好一些。

也许,你的能力连支持孩子读完大学都比较困难,甚至不足以支持孩子顺利读完大学,那么,也不必因此而觉得抱愧于孩子。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培养孩子具备坚韧的意志、积极向上的精神、“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志气。这样,当孩子步入社会以后,他同样可以凭借这些宝贵的品质,为自己打拼出一片天空。可以说,这样的孩子在今天的中国,还是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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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山里孩子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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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彻底解决校舍紧张、教学资金不足、师资匮乏、学生课外读物奇缺等在偏远山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固然要依靠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纠正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出现的偏差,也是一个更加现实、操作性也更强的途径。

2003年1月,《教育时报》记者侯军锋在河南省栾川县深山区采访时发现,这里的小学普遍存在校舍紧张、教学资金不足、师资匮乏、学生课外读物奇缺等问题。在此情况下,如果只靠学校及其所在村自力更生,恐怕永远也赶不上教育发展的步伐。这对山里孩子不公平。

如果单纯从新闻角度看这样的现象,它所反映的并非新鲜事,不但不新鲜,反而陈旧得很,并且早已达到了众所周知的程度。即便如此,我还是忍不住想说点什么。不为别的,只为替那些因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而不得不在教育的起点上,就已远远落后于山外同龄人的山里孩子,鸣一声不公,喊几句不平。假如这几声呐喊能吸引来人们的一点注意力,激发起人们的一点反省意识,山里孩子就可能会多享有一点本就应属于他们自己的权利。

大家知道,在当代社会,作为普世的人权之一,教育机会均等权已经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联合国人权宣言》也早在近60年前就指出:“不论什么阶层,不论经济条件,也不论父母的居住地,一切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机会均等权之所以被世人如此重视,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便是: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有效的工具。为此,切实保障公民的教育机会均等权不受损害,教育面前人人平等,便成为各国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建立教育体系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保障公民的教育机会均等权也已原则性地写进了《宪法》及教育专业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原则并没得到很好遵守。在公民享受教育机会均等权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还存在着很大差距。校舍紧张、教学资金不足、师资匮乏、学生课外读物奇缺等在偏远山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在绝大多数城区基本上不存在,不但不存在,它们甚至还会被浪费或闲置。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固然要依靠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纠正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出现的偏差,也不能不说是一个更加现实、操作性也更强的途径。

北京四中一位教师曾对学生讲过这样一句话:“你们知道吗?你们三年读下来,国家在每个人身上的投资可以资助10个失学儿童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其实你们在这里上学就是在剥夺他人上学的权利。”虽然这些话可能说得有些“偏激”,但却不能不引起政府的深刻反思。

教育指南

由于一段时期内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出现的偏差,更准确地说,由于政府重城市、轻农村的教育偏向,致使广大农村的教育条件十分恶劣。《教育时报》记者的调查,只能说是暴露了冰山的一角。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改变这种偏向性的教育政策,固然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但是,这却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短时间内,这种现象难以改变。因此,如果城市家长能够伸出手来,尽己所能地帮助他们,则不失为一个比较现实的路径。与此同时,还可以带动自己的孩子也行动起来,为自己的同龄人奉献一份爱心。

现在,很多城市家庭的孩子,都拥有数量不少的儿童读物。事实上,从孩子刚刚能够懂事时起,很多有条件的家长,就会为孩子买图书、玩具。等孩子长大以后,大量的儿童读物就会失去原来的作用,而常常成为废品收购站的常客。

假如能够把这些图书集中起来,通过一些社会慈善机构、公益机构,捐赠给农村的学校,这无疑能够更好地发挥它们的作用。关于这种做法,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风尚,包括课本在内的大量学习用品,尤其是图书,都会尽可能地循环利用。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还有,保护了有限的森林,有利于环境保护。

我们常说要培养孩子的爱心,实际上,这种爱心的培养,从身边的小事情就可以做起。捐赠图书只是一个方面,捐赠学习用品、和农村小朋友交朋友等,也是很好的办法。既然如此,为什么不马上行动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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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学会说“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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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需要的人才是锐意创新而非墨守成规者,要成为这样的人才,其最基本的素质就是要敢于并善于对错误的东西说“不”,因为惟有具备了如此的胆识与才情,才能打碎所有既定的枷锁,破茧而出。否则,只可能成为僵死于茧中的干蛹,永远无法领略飞翔的幸福。

孩子们为什么如此沉默

据《焦点访谈》2001年12月报道,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矿第三小学六年级学生石雅云等9名孩子,因在放学后偷听老师的演讲比赛,被班主任喝令站到讲台上,用自带的刀具刮脸,并被告知必须刮出血来才算过关,否则,将被锁在教室里不准回家。面对班主任的威逼,9名孩子只好用刀刮脸,直至鲜血流出,整个刮脸过程持续了约两个小时。在此期间,无论是刮脸的孩子,还是看刮脸的孩子,始终无人抗议老师的暴行,即集体丧失了说“不”的勇气。

在此之前,我还见到了不少类似性质的新闻。

《人民法院报》2001年3月29日报道,贵州湄潭县抄乐乡中心小学五年级班主任罗某,强迫违犯“谁敢在上课时转过身去与后排的同学说话,后排同学要吐10次口水给谁”的“班规”的学生冯航吃屎。当时,冯航不但没敢反抗,反而含泪把屎硬吞了下去,而看到这个场面的全班同学同样无人抗议教师的暴行,惟一的集体表态是都趴在课桌上哭了,事后也无人告诉家长。

郑州市某小学教师牛某,为了能吃上羊杂碎,竟在家长从事屠宰生意的学生刘英的胳膊上写字威胁:“5点5分拿羊肺,拿不来,格杀勿论……5点10分拿不来挖左眼,6点10分挖右眼。”当刘英偶尔没有给牛某拿羊杂碎时,牛某就对她施以体罚,如揪耳朵、打脸等。对此,刘英始终没有反抗,而知道此事的她的同学也都无一例外保持了沉默。

对这些教师体罚及侮辱学生的极不正常的行为,我一直在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些教师做出了如此泯灭师德的事?又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心理,使这些身心健康及人格尊严等受到严重伤害的学生以及他们的同学,丧失了对着某些泯灭师德的教师的暴力行为,大喊一声“不”的勇气?

我想起了这样一种现象:在农村,家长给孩子报名上学时,总忘不了郑重地向老师交待:“孩子这就交给您了,要是不听话,该打打,该骂骂,我绝不护犊子。”这时,如果老师回答:“你放心,要是他(她)真不听话,肯定少不了挨揍。”家长一准喜气洋洋,而孩子却恐慌不已。

如果老师回答:“孩子不听话也正常,教育教育就好了,打骂不顶事。”家长不但不高兴,还会从此怀疑老师的爱心和教学水平,脾气大的甚至立即给孩子换老师,可孩子却满面红光。据了解,以第二种方式应答家长的老师并不多,因为他们一怕驳了家长面子,二怕被家长看低了水平。

家长与老师的这种对话,实际上是在给孩子上入学的第一课,其性质类似于封建教育传统中的入塾先拜孔夫子,旨在让孩子在正式上学之前,先明白师生间地位的差异是:老师高高在上,有用打骂的形式任意处罚学生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是学生家长赋予的;学生黯然在下,有承担被老师用打骂的形式任意处罚的“义务”,而这种“义务”是父母规定的。在此情况下,学生当然不敢对老师的任何行为说“不”了。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农村的部分家长和老师的民主意识、平等观念及现代法制思想的缺失,而形成这个原因的原因,则是封建专制思想和等级观念长时间对民众麻木与毒害的结果。故此,要让学生面对他们认为不合理的现象有勇气说出“不”字,就必须认清———

“破茧而出”要靠民主意识教育

考察当前的教师体罚及侮辱学生现象,有一点必须承认,即民主意识、平等观念及现代法制思想教育的长期缺失。这一点,无论是在上述农村学校还是城市学校,都普遍存在。这样,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师生关系平等的重要性,但实际上,在相当一部分教师那里,师生关系依然比较紧张。

如江西南昌市某中学的十几名高一学生,因未完成某李姓老师头一天留下的6道作业,便遭到每道抄写1000篇的体罚;陕西西安雁塔区某小学二年级某肖姓老师,惩罚未完成作业的12名学生(7男5女)当众脱裤子,并在教室里转圈示众,肖某还指派两名班干部对不听话的学生强行脱裤子等。

奴才犯了错,不等主人开口,就跪下自赏嘴巴。这是封建专制社会中最典型的奴才心态。这种心态一旦传染到现在的学生身上,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因为它意味着学生独立人格的丧失,而没有独立人格的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成长为真正的栋梁之材。

要知道,虽然校纪班规及学生守则对管理和教育学生必不可少,但也必须明白,不管什么样的规矩,都必须建立在民主、平等、公正的基础上,没有了这个基础,所有的规矩都是不合理的,因而也都是可以说“不”,进而应该被打破的。

中小学生本来就像一只待孵化的蛹,要想使其“破茧而出”,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在他们周围形成民主氛围。只有在这种氛围中,他们才能拥有畅所欲言的权利,才能对是与非有正确的识别力与判断力,同时,也才有对“是”鼓掌,对“非”说“不”的意识和勇气。

这就需要对师生进行深入持久的民主思想教育。须知,21世纪需要的人才是锐意创新而非墨守成规者,要成为这样的人才,其最基本的素质就是要敢于并善于对错误的东西说“不”,因为惟有具备了如此的胆识与才情,才能打碎所有既定的枷锁,破茧而出。否则,只可能成为僵死于茧中的干蛹,永远无法领略飞翔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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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学会说“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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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领略飞翔的幸福,还要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在“破茧而出”后,能“化蛹为蝶”,拥有一双自由自在的翅膀,而———

“化蛹为蝶”离不开法治教育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非常密切,民主需要法治的保障,法治需要民主的制衡,只有二者挽起手来,才能使文明社会的辉煌大厦风雨不动安如山。就此而言,在师生中做好法治教育工作,依法治教,才是真正杜绝教师体罚及侮辱学生的现象发生,使学生“化蛹为蝶”的根本保障。

然而,当前的教育现实并不容我们乐观。前文所举的四个体罚或侮辱学生的例子只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事例。事实上,比这些例子更为严重的还有。如云南曲靖市某初一学生张波,因没按时完成作业,被历史教师聂某连打10个耳光。当张波口吐白沫,昏迷不醒时,聂某还认为张波装昏,抓着头发拎起他又补了两耳光。一个小时后,张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死者的同学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去该中学不是读书,是坐牢,因为从校长到老师,都把体罚和侮辱学生当成了家常便饭。

就拿现在大家都在谈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来说,权益保护是双向的,一个是不得侵犯他人权益,一个是自我权益保护。这样,如果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单纯依赖成年人对其单向施舍,一旦法盲学生遇到了法盲教师,则学生被体罚及侮辱的现象将必然发生。所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重要的一环,是他们对自身权益的清醒认识和自觉维护,但这些又须由成年人教给他们。

这样,我们不但要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培养其作为一个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意识,使他们知道自己有对侵犯其权益的行为说“不”的权利,同时,还要对教师进行切实的普法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使其明白:你的言行来不得半点马虎和失误,举止来不得稍许出格和走样,工作更不能简单和粗暴。因为你虽也是平常人,可却肩负着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神圣使命。法治的力量一旦加强,民主的呼声必将随之高涨,中小学生对不合理现象说“不”的勇气也会倍增。此时,不但他们被教师体罚及侮辱的现象将大大减少,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创新精神将由此而被激发,独立人格将由此而逐渐形成,健康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将指日可待。试想,如果在我们的教育界响彻了学生勇敢说“不”的声音,那么,这声音将何异于滚滚春雷!

教育指南

一般来说,在对孩子的教育上,绝大多数家长的理念,是让孩子听话。“这孩子真乖!”说这话时,家长的话外之意是:这真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如果家长说:“这孩子真犟!”那么,这句话的背后之意就是:这真是个不听话的孩子。这种习惯一旦在家长的观念中养成,那么,衡量孩子好坏的标准,就是孩子是否听话。显然,这种听话,是特指孩子听家长的话。

这种观念的形成,与我们的传统文化有着很大的关系,这就是所谓的“父权”。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这种教育理念已经到了必须抛弃的时候了;否则,你的孩子就会像文章中提到的这些孩子那样,即使受到了老师的侮辱甚至虐待,也不敢大胆地向他大喊一声:“不!”因此而造成的对孩子的伤害之深,有时候是一生也弥补不来的。

加强对孩子的民主和法治教育,当然是彻底的治本之策。但是,作为家长,也需要从小养成孩子敢于说“不”的习惯。这样做,并不是说,只是在教会孩子叛逆自己、“不听话”,而是让孩子能够充分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至于不管家长、老师或其他人说得对与错、做得对与错,都会无条件地接受。

孩子相对于家长、老师等而言,也是一个平行的个体,他们有权力,也应该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主张自己的权利。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在必要的时候,对于侵犯自己的人,大胆地说出一声“不”来。试想,假如在那么多被侮辱和伤害的孩子们中,有几个孩子敢于站出来,向老师的暴虐行为说“不”,老师还敢如此作恶吗?事实上,正是孩子们的沉默,纵容了老师的行为。

那么,家长该如何培养孩子的这种习惯呢?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凡是涉及到孩子权益的事情,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一定要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意见。假如大家有了分歧(这是必然的),那么,家长就要与孩子平等对话和交流,家长既不要完全命令孩子、也不要完全听命于孩子。一旦孩子习惯了自己的意见被尊重,那么,他就会敢于大胆地发言,慢慢地走向独立自主。

我提倡让孩子说“不”,提倡家长与孩子的平等交流,这完全是从保护孩子的利益出发。对此,家长也应该这样想、这样做。实际上,当你长期坚持这样做了之后,你就会发现,孩子的“不听话”,有时候是对的;正是因为孩子“不听话”,他才有效地保护了自己的权益,才创出了一片人生的广阔天地。所以,让孩子学会说“不”,你需要从现在做起,从今天、从此刻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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