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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2014年小升初登记通知

2014-05-05 14:44:24     标签:小升初升学策略

成都奥数网 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201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通知,详情如下:

青羊区2014年小升初登记通知

各位家长:

依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14】5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发【2014】11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意见》(成教发【2014】2号)和《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成府令【2010】170号)文件精神,我区2014年小升初登记工作将于4月14日启动,请根据学生情况,按各类别在规定时间进行登记。

一、在青羊区所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青羊区所属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于4月14日10:00至4月25日下午4:00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具体要求及安排以就读小学通知为准)

二、新进《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子女

1、适用对象:在青羊区办理了《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且小学在青羊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登记时间:5月4日至5月30日的工作日

3、登记地点:办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4、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审核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在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或原籍户口和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原籍户口和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若持证人及其子女虽为同一户籍、但户主为祖辈的,还需提供持证人与子女的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

(3)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本人实名所属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止5月31日,持证人在本区连续居住3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①自购房者,统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管局出具并兼章的《房屋信息摘要》;②租房者,需提供由市房管局或区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③租住单位集体宿舍的,需出具该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单位开具的持证人实际居住证明。)

(5)截止5月31日,持证人当年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6)《原学校就读证明》(只有小学就读在成都市外的学生提供)。

小学就读学校在成都市内的学生,请于5月30日之前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逾期不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小学就读学校在成都市外的学生,并于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连同小升初登记相关材料一起提供给公布安排的就读学校审核,提交复印件。

三、新进《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

(一)在青羊区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小学在青羊区外且在中心城区内就读的学生。

1、适用对象:办理了青羊区的《成都市居住证》且小学在中心城区(五城区、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以内就读,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2、登记时间:5月19日—5月30日的工作日

3、登记地点:办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4、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有(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持证人夫妻均不是该户籍户主的,还需提供持证人与子女的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

(3)截止5月31日,持证人已在本区连续合法稳定居住3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①自购房者,统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管局出具并兼章的《房屋信息摘要》;②租房者,需提供由市房管局或区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③租住单位集体宿舍的,需出具该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单位开具的持证人实际居住证明。)

(4)截止5月31日,持证人当年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请家长于5月30日之前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逾期不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二)在青羊区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小学在中心城区外就读的学生。

1、适用对象:办理了青羊区的《成都市居住证》且小学在中心城区(五城区、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以外就读,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2、登记时间:5月19日—5月30日的工作日

3、登记地点:青羊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瑞联路151号203室)

4、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有(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持证人夫妻均不是该户籍户主的,还需提供持证人与子女的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

(3)截止5月31日,持证人已在本区连续合法稳定居住3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①自购房者,统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管局出具并兼章的《房屋信息摘要》;②租房者,需提供由市房管局或区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③租住单位集体宿舍的,需出具该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单位开具的持证人实际居住证明。)

(4)截止5月31日,持证人当年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5)原学校就读证明原件(证明标准格式附后)。

请家长于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连同小升初登记相关材料一起提供给公布安排的就读学校审核,提交复印件。

四、回城生

1、适用对象:户籍在青羊区且在成都市以外就读小学,需回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2、登记时间:4月14日—4月25日工作日

3、登记地点:青羊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瑞联路151号203室)

4、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有: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学校就读证明原件(证明标准格式附后)。

5、信息核实:4月25日前登录成都市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进行注册,并核实审核合格学生的基础信息。

五、进藏干部子女

1、适用对象:符合《成都市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办【2012】13号)文件规定的进藏干部子女,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2、登记时间:4月14日—4月25日工作日

3、登记地点:青羊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瑞联路151号203室)

4、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有:

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原籍为青羊的证明材料或在青羊辖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藏干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证明信原件;原学校就读证明原件(证明标准格式附后)。

4、信息核实:4月25日前登录成都市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进行注册,并核实审核合格学生的基础信息。

六、高层次人才子女

1、适用对象:符合川委办(2003)21号和成教普二(2006)8号文件规定的成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2、登记时间:4月14日—4月25日工作日

3、登记地点:青羊区教育(瑞联路151号)中学教育科203室。

4、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有:填写齐全的并经引进(工作)人才单位认可、省及省以上人事部门核准签章的《四川省成都市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就学联系表》或《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职称证、学位证、荣誉证书或《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原学校就读证明原件(证明标准格式附后)一式三份。

5、信息核实:4月25日前登录成都市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进行注册,并核实审核合格学生的基础信息。

转学生办理办法参照以上程序执行。

青羊区教育局

2014年4月10日

【青羊区2014年小升初登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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