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慈溪市教育局称,从今秋新学期起,慈溪市将率先在宁波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教师轮岗制度。
对象:男5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在编教师(现任校长、书记、局管领导干部轮岗办法另行制定)。
范围:浒山街道、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宗汉街道、坎墩街道等5个街道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须在上述5个街道以外的学校任教1年。各镇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可以视情况,在这5个街道内的学校任教1年。以后逐步增加轮岗年限。
2001学年前,在原宗汉镇、坎墩镇及原浒山镇天东片、白沙片所在学校任教的年限,可视作在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参加过全职农村支教和上挂街道学校锻炼的,可视作轮岗年限。
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
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因实际工作需要经局党委同意的教师可暂缓轮岗。
轮岗期间教师人事、工资关系不变。每学年度病假累计达3个月或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者将延长轮岗时间一年。毛信意